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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案件收费规定》Q&A
2022年8月16日珠海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案件收费规定》,并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适用《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仲裁案件特别规定》办理的金融借款案件、不良资产转让与追偿案件及其他同类金融案件依据本规定收取仲裁费用。本规定与《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收费和退费管理办法》不一致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适用《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收费和退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现以问答的形式,将本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分析与解读,帮助大家深入了解。
Q:《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案件收费规定》适用哪些案件?
A:该收费规定适用于金融借款类案件、不良资产转让与追偿案件及由本院认定的其他同类金融案件。
Q:金融借款案件如何收取仲裁费用?
A:金融借款案件的仲裁费用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申请费,第二部分为仲裁费。当事人申请仲裁或提起仲裁反请求均应交纳申请费1000元,该费用为固定收取费用,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仲裁费案争议标的计收,具体计收方式详见附表。
Q:金融借款案件的收费与其他案件收费有何不同?
A:与其他案件收取的仲裁费用相比,金融借款案件的收费大幅降低,降幅超过50%。例如:争议标的在50万元至1000万元区间的金融借款案件,仲裁费用(含申请费和仲裁费)与人民法院一审诉讼费用持平,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金融借款案件,仲裁费用低于人民法院一审诉讼费用。同时,当事人在金融借款案件中主张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不另行计收仲裁费。
Q:从哪里可以看到金融案件的仲裁费计算方式?
A:登陆我院官网ZCIA.PRO,点击“仲裁服务”——下拉菜单选择“仲裁规则”就能看到《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案件收费规定》。我院微信公众号也可以查询计算具体费用哦~
Q:对于金融借款案件中,不涉及具体争议金额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仲裁费如何收取?
A:对于金融借款案件中,不涉及具体争议金额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每项请求按500元计收仲裁费。相比于其他案件,下调了500元。
Q:金融借款案件中,当事人和解或调解的情况下如何计收仲裁费?
A:如案件受理前,当事人持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请求珠海国际仲裁院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或裁决书的,仲裁费按金融案件正常收费的30%计收;如案件受理后,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调解结案的,退回一半仲裁费。
Q:珠海国际仲裁院办理金融借款案件的优势?
A:一般的金融借款案件事实比较简单,当事人希望快速解决争议。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优势,并且根据我院《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仲裁案件特别规定》的规定,金融案件自组庭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因此,金融借款案件选择我院进行仲裁,完全可以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缩短时间成本。适用《珠海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案件收费规定》后,收费标准大幅度降低,更加可以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