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平房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为残疾人法律需求提供便捷服务。
5月5日下午,于女士来到平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邻居李某某借贷合同纠纷一事寻求法律援助。李某某因身体残疾而行动不便、无法出门,家中还有一个脑中风儿子,无收入,生活不能自理,只靠李某某3000元退休金维持生计。李某某委托其邻居于女士到平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其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决定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5月6日上午,中心工作人员与黑龙江百程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同上门为李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详细了解了李某某基本情况,查看了借贷合同相关材料,实施“受理-审查-审批-指派”一条龙服务,当场为李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现场签订了经济困难承诺书并指派王律师办理此案。王律师全面分析了案情,指导李某某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为接下来的司法诉讼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