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法院顺利执结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到区法院快速付清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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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9年至2016年间,罗某因承包工程急需用钱,分别向陈某、毛某、唐某、王某、孙某五人借款,借款金额共21万余元。可还款期限届满,罗某开始“躲猫猫”,逃避还款。为此,陈某等五人,只得向区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罗某财产,强行扣划了罗某存款3050元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也未发现罗某行踪。2017年6月,执行法官依法将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对罗某进行信用惩戒。
4月20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罗某电话。罗某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的他,没法承接工程项目,愿意马上来付清所有欠款。
当天上午,罗某便来到区法院,把数笔欠款全部付清。随后,执行法官为罗某屏蔽了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
区法院法官提醒,随着诚信社会体系愈发趋于完善,失信者终将寸步难行,逃避责任的做法不但不可取,还会对个人造成严重影响,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受到刑罚。在日常生活和企业运营中,都应本着契约精神,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记者:余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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