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刘楒睿
11月22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二次开庭。刘暖曦及代理律师胡贵云出席庭审。江歌母亲江秋莲则表示,不参加此次庭审。
22日下午1时50分许,刘暖曦及代理律师胡贵云出现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经过安检进入法院,即将参加庭审。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她不参加此次庭审。
江秋莲表示,由于特定主客观原因,她与黄乐平律师、李婧律师两位代理人都不参加今天下午的庭审,他们已向合议庭做了说明。此前他们已经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相关问题,向合议庭充分表达了他们的意见与主张。她还称,“此次庭审距离2月16日第一次开庭已经超过9个月,我已经撑不下去了,再次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尽速宣判,以告慰江歌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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