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千里,在山东诸城市公安及法院的帮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干警充分利用协同联动机制,全面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异地执行难题。
2019年,刘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赵某立即偿还刘某借款293114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后蛟河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凯迪拉克牌轿车车籍,但该车去向不清,本案终结执行。2023年蛟河法院集中清理积案期间,经协查发现该车辆4月份轨迹连续出现在山东省诸城市兴华路与西关大街路口,遂重启案件前往开展执行。
日前,执行干警来到诸城市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成功查询到该车辆信息及轨迹,最终将车辆锁定在鑫园小区附近。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前往该小区蹲点查找车辆。终于在小区成功发现该车辆,为保障执行行动顺利实施,执行干警根据已经制定的实施方案,一方面由法警看守车辆,并及时与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请求协助;另一方面协调属地辖区派出所,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场由蛟河市人民法院主导,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辖区派出所积极配合的异地扣车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经核实身份后开始查询联系车主,无果后经协商,暂将该车辆强制拖至诸城市人民法院予以扣押。
第二天,车辆实际使用人通过小区物业与法院取得联系,使用人向法院表示他与原车主系朋友关系,但对该车辆的来历不清楚。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释明该车辆系法院查封车辆,在查封期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转让、出售,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当天晚上,被执行人父亲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偿还债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双方同意达成协议,一次性给付欠款及诉讼费用合计301000元,并于次日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一条财产线索,一场奔波千里的异地执行,这是蛟河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在破解执行难路上,蛟河法院将继续以“蛟剑执行”攻坚行动为契机,不断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机制,利用好多方联动机制,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