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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秦某经营的印刷厂因为生产资金短缺,着急用钱,于是找到了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贷款。2016年3月17日,秦某因借贷纠纷与该公司员工发生争执,秦某持刀砍击被害人王某(女,殁年27岁)、宋某(女,时年26岁)、刘某(女,时年26岁)头部、手部等处数刀,致被害人王某因锐器砍伤大脑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致被害人宋某重伤、被害人刘某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秦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秦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秦某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秦某及亲属愿意赔偿损失,希望被害人谅解,但其未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
【案件警示】
借贷关系是人们日常生活经常发生的一种财产关系。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容易引发纠纷,如果不能理性地处理就有可能酿成大祸。
本案中,秦某和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发生民间借贷,秦某和该公司员工王某、宋某、刘某本来并没有矛盾和利益关系,却因为罚金和违约金与三位被害人发生争执,进而持刀伤人。如果秦某能理性地对待借贷行为,克制自己的情绪,保持清醒和理智,依法解决矛盾和分歧,这场血淋淋的"干戈"或许就能化为"玉帛",王某这么年轻的生命也不会因公司借贷纠纷而消逝。
希望我们能从此案件中得到警示,学会如何合理合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