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做律师这一行的,只是大学里面学的法学这一专业,毕业后,在法院做过一段时间的书记员,给高中一同学介绍了个牛逼的律师,官司打赢了,律师看在情面上收费也很低,同学很感激,结果传来传去我就成了一个律师了,后果就是同学们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就给我打电话,咱呢,也是知无不尽,还会热心的给介绍律师。
前天很晚了,又一个同学打电话来,说是因为借贷纠纷,想起诉债务人。对这一类纠纷呢,我始终认为诉讼是穷尽救济方式的最终办法,诉讼不仅耗时耗力,有时候还会赢了官司,不仅拿不到钱,还得再次搭上诉讼费。下面咱们就简单说一下,为什么只要有一丝可能,就不要打官司。
第一,如果你对法律这一块不熟悉,你不知道怎么写起诉状,怎么立案,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那么你就得请个律师,让律师给你写诉状、起诉、出庭,还没开始你就得交律师代理费了,这部分费用根据涉及金额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等,少则三五千,多则十几万。
第二,时间成本,从立案,开庭,一直到执行阶段,程序就算马不停蹄的往前赶,最快也得半年的时间,如果对方上诉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执行异议,再打执行异议之诉,一个案子拖个三年、五年的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你有多少时间,陪着去玩呢?
第三,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现在很多人,都是这么一个情况,你赢了官司,但是对方就是没有钱给你,承认欠钱,但是现在没有钱还。你申请执行,但是对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你要求把对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加入限制高消费令名单,但是有多大作用呢,人家一不坐飞机、二不坐动车,人家自己开车,而且车不是自己的。对子女的影响,人家不在乎,下一步我不考公务员,我有钱,自由着呢。
所以呢,欠钱的呢,能要一点就是一点,哪怕多么吃亏的以物抵债能,能抵一点是一点。一分不给的呢,能拿东西就拿东西(但不要违法),实在没办法的呢,保存好要钱的记录,不要让诉讼时效过期了,一旦过期了,你就不能动用法律来起诉他了。
针对朋友的情况,因为不了解具体的情况,所以没有贸然告诉他怎么办,第二天,找了个地方,详细聊了下,才知道债务人现在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都已经被查封多次了,但是私下里还有一批白酒,想抵给我同学,结清欠款。我告诉同学,银行账户、房产等已查封多次了,你再起诉申请查封的话,只能是轮候查封,你不仅要交保全费,到时候查封的东西你不一定能轮的上,最大可能就是钱花了,官司赢了,最后啥都没拿到。以白酒抵债呢,你先确定一下白酒的真假,既然对方想这么做,就还有谈价格的可能,你们俩双方都让一步,把问题都解决了,不比最后鸡飞蛋打强。经过几次的沟通,最终达成了以物抵债的意向,帮着朋友写了一份以物抵债协议书,朋友家里有几个开饭店的亲戚,帮忙把酒消化了,朋友最后算了下,本金保住了,损失了两年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