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聚焦]资深速递:湖南常德津市民间借贷纠纷,常德借钱

阅读: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433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陈正洪申请执行贵州筑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贵州筑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贵州筑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圣城华府6-2-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98083。

法定代表人:徐涛,男,1994年1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法定代表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法定代表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法定代表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黔0321执322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郭有芬申请执行刘仕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仕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仕开,男,1964年4月13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播州区播南街道白龙社区三小区。身份证号码:640413****。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324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黄泽柯申请执行潘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潘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潘建,男,1978年3月3日出生,汉族,重庆市铜梁县人,住铜梁县土桥镇会水村8组。身份证号码:780303****。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黔0321执恢432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雷应福申请执行肖献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肖献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肖献明,男,196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播州区平正乡红心村木王组。身份证号码:660422****。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301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李占忠申请执行胡昌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昌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昌民(曾用名胡昌明),男,1968年9月2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播州区鸭溪镇理智村古树组。身份证号码:680902****。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301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李占忠申请执行刘中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中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中平,女,1975年4月1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南园社区四小区。身份证号码:750401****。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黔0321执2750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罗国友申请执行周磊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周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磊,男,1978年7月2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播州区播南街道白龙社区况家堡组。身份证号码:780728****。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434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马端申请执行遵义麦点蓝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遵义麦点蓝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遵义麦点蓝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西大街北段兰馨国际花园20幢1单元二层1-2-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E901X6J。

法定代表人:朱晓亚,女,1987年1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871202****。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法定代表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法定代表人的,奖励举报者10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法定代表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286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谭治祥申请执行徐吉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吉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吉刚,男,1967年11月4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遵义市汇川区沙湾镇米粮村四楞组。身份证号码:671104****。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黔0321执624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王朝平申请执行李本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本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本炎,男,1975年3月1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津市市人,住津市市汤家湖路37号附8号。身份证号码:750311****。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304执429号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王金成申请执行贵州筑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贵州筑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贵州筑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圣城华府6-2-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98083。

法定代表人:徐涛,男,1994年1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

悬赏有效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

悬赏金领取条件:凡提供法定代表人下落线索使本院成功控制法定代表人的,奖励举报者5000元(该执行悬赏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赔付)。悬赏有效期限外提供法定代表人下落线索的,不予支付执行悬赏金。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或其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5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