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家住德清钟管镇的刘丽和张强结婚。然而,和其他新婚燕尔的新人不同,幸福并没有降临在这对夫妻身上。
婚后没多久,刘丽开始感到胸闷气短,于是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感染性心内膜炎。从那天开始,刘丽父母就带着女儿奔波在各地医院。刘丽先后住院九次,并做了两次手术。即便出院在家,刘丽也需要时刻服用抗生素药物。大半年过去了,刘丽的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已达四十万元。
刘丽父母是德清钟管镇的普通农民,在为女儿治疗期间已先后向亲戚朋友借款近五十万元。然而,在整个治疗时间里,刘丽的丈夫张强只在2016年春节前陪护过几天,而且在刘丽做了第二次手术之后就对其一家人避而不见,也没有负担刘丽的医疗费。刘父几次与女婿一家协商无果,不得不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大致了解情况后,德清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浙江清溪律师事务所曹轩律师第一时间与刘丽一家会面。去年10月16日,刘丽一家正式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案涉及婚姻家庭关系,在本案胜诉或和解的情况下,势必会涉及双方将来必然要面对的离婚问题,而婚姻问题又涉及共同财产分割,法院面对的必将是个连环的诉请。本着对受援人负责的原则,曹律师将实情告知刘丽一家,刘丽一家表示接受两案一并处理的方法。
法庭前后共调解了三次。在最后一次调解时,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即被告同意放弃双方夫妻共同购买的期房之产权,而原告也同意在不要求其承担扶养费的情况下先予撤诉。之后,双方将按调解协议内容协议离婚。
目前双方都信守约定,该商品房在完成交房后,张强配合刘丽办理夫妻名下的房产证。等拿到房产证,二人再按约定内容协议离婚。离婚后,张强再配合刘丽办理过户到刘丽一人名下的变更登记,刘丽也放弃追偿扶养费及后续一切医疗费的权利。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