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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专业信息:借贷纠纷保全有效期,借贷纠纷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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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执行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最终实现,是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屏障。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即日起,上海嘉定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执言执说”栏目,期待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执行宣传氛围,为了解、理解和支持执行凝聚更多共识与力量。



一文读懂诉讼财产保全


很多人民群众来法院诉讼后,虽然胜诉了,可钱却要不回来,因为在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已经偷偷的将钱财转移了。怎么能够避免这样的情形发生呢?当事人可以提起财产保全


为什么要进行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由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法院依职权启动的,通过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等查控性执行措施阻碍其对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或毁损,以保证将来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举个例子,很多人经常会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却发现对方偷偷转移财产,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其实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加了一道高效“保险锁”。


什么案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不是所有民事案件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只有涉及财产给付的纠纷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比如欠钱不还的民间借贷纠纷,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拖欠工资的仲裁纠纷,有财产争议的离婚纠纷,特定物的保全等等。

也不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都会受理,只有符合条件的法院才会受理。

保全还包括证据保全,当事人也可对证据予以保全,如公司账簿保全、网络数据保全等,甚至可以对血液样本、组织切片等人体组织在有效期内予以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➊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➋ 财产保全的担保材料

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➌ 被财产保全的明确信息或具体线索


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中的担保有哪些方式?


担保有三种方式,财产担保、保证担保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

财产担保包括现金担保和实物担保。

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人不能为案件当事人,且应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保险公司责任险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与申请保全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需要提供保单或者保函原件。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可以独立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


哪些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

可以不用提交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执行前保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有哪些财产类型可以进行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有不同的形式要求,详见以下表格。

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但是有财产线索的,该怎么办呢?

回 答


申请保全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网络查控,有条件的法院可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保全人的财产,并采取相应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


不同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期限是不同的,即银行存款不得超过1年,动产不得超过2年,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3年,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上述期限。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冻、续封财产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法院提出。



收到保全反馈结果后

下一步我该怎么做?


法院会向申请人发送保全结果通知书和裁定书。

若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若是足额保全,那么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会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申请人可以足额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是不足额保全,申请人应留意通知书载明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申请续封、续冻的期限。不申请或者逾期申请,要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哦。



财产被保全后,可以继续使用吗?


财产被法院保全后,应由法院妥善保管。若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或者交由他人保管,可由其妥善保管。

财产被保全后,原则上是不可以使用的。继续使用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即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要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保全人应当可以继续使用。


哪些情形可以解除保全呢?


保全错误的;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法定期限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未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情形;

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的;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


如果出现财产保全错误,

被申请人的损失如何赔偿?


虽然申请财产保全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法律也明确规定了错误申请保全,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属于以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的一般侵权行为,申请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此时,前文写到的担保就发挥用处了。申请人提供担保后,则由担保物或担保人承担责任。



本期主笔:胡婕莹

上海嘉定法院 执行局

法官助理


责任编辑丨张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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