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八里岔乡某村的赵某来到八里岔乡调委会请求调解他与家住八里岔乡某村的李某之间借钱不还的纠纷。
李某于2022年3月10日因家庭经济困难向赵某借钱四万九千六百元,约定于2023年1月1日还清借款。二人口头约定利息为九千九百二十元。可到期后李某却找各种理由拒不还款。赵某就来到调委会申请调解协商,如果李某仍不还钱,他将起诉到法院。
调解员听完赵某的叙述之后,就立刻电话联系了李某。李某则说自己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承包工程款未给付到位,等他工程款到位,就会第一时间还款。李某表示这笔钱是以前他借的钱,借了几年后产生的本金和利息要一起结算。
调解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首先将李某约到调解室,跟李某进行交谈,指出他既然承诺到时间还钱,就应该主动和赵某联系说明延期的原因,李某则表示自己也是无能为力。调解员趁热打铁,说让他先付一万元,剩余的可以分期给付,利息则由调解员跟赵某沟通免去,李某表示同意调解员的方案。之后调解员又跟赵某联系让他也到调解室来,说明李某的意见,同时调解员又向赵某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还款协议分期还款,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供稿:八里岔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