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明荣
性别:男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大公路
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舒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明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明荣至今未 履行该案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
立案时间:2019年1月8日
执行案号:(2019)赣0702执77号
执行法院: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刘明荣支付原告舒某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悬赏条件:无
联系举报电话:0797-8302110
此信息独家授权今日头条发布,如需转载,请联系执行法院,自行转载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