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担保”的了解仅限于在借款合同(借条)上保证人一栏签个名字,协助借款人顺利借到钱。许多担保人碍于朋友之间的面子,不好当面驳回借款人的担保邀约,从而帮助借款人更容易借款而担保,也很多借款人会说服担保人只是签个名字,无须承担责任,所以让人误以为钱不是我借的,只是帮忙而已,还钱与我无关。 然而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听我细细分析案例。
小李朋友小王在银行贷款30万元,银行要求小王提供担保人。小王就叫小李担保,小李也是碍于朋友之间的面子,帮助小王从银行贷款,并认为担保只是签字而已,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小王的借款到期后,小王因无力偿还而失踪,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归还借款,小李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小李认为钱并非是他借的,也不是他所用,不应当由他还,为此逃避执行,拒不还款。当法院执行人员找到小李后,对小李的劝说和解释法律关系,小李并不愿意偿还银行借款,在法律的威严下,对小李采取司法拘留决定。小李这个时候是慌了脚步,当场履行了担保责任。
担保人如果与借款人事先没有明确约定,借款人失踪跑路或者无力偿还而担保人有能力偿还的,担保人就要承担担保连带责任,履行还款 义务。若拒不履行责任的,将会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关于担保,法律是这样说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何担保,而又不容易驳朋友的面子呢?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责任,何为一般担保责任,一般来说担保的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必须先找债务人主张权利,当借款人确实还不起或者还不完的时候,这时才需要一般担保的担保人来还钱。
其次,尽量要求担保人提供物权担保,作为债权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先由物权抵押。这就保证了担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又不会驳债务人的面子。
最后,帮人担保是一种法律行为,作为担保人签字时要考虑清楚,若借款人归还不了借款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自己掏腰包帮借款人归还借款。所以一般能不担保就不帮人担保,若必须要担保的情况下,就要考虑帮人担保就是相当于借款给他人无期限的使用。
担保前要清楚地了解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及信用情况,有良好的信用情况和一定的财力能更好的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也能及时的守住自己的信用。
担保一定要记住以上这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