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为借钱引发纠纷致使亲朋好友反目、甚至闹上法庭的情况。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赵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赵某借款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但是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赵某多次联系王某,王某都拒接赵某电话,赵某百般无奈来到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得知情况后,办案法官先从调解入手,争取解决二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于是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向王某了解核实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依法进行了调解。法官对王某与赵某签订的借款协议等证据进行分析,引用典型案例、结合法律法规,劝说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王某表示一定会还款,但现在资金紧张,希望赵某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在法官的沟通下,赵某同意将还款日期延长8个月。最终,双方签订了民事调解书,握手言和。
这是法官日常工作中常见的一幕,法院调解的宗旨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作为一名法官,既要重视调解结果,更要在调解的过程中注入法治理念。该案中,办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结合民间借贷纠纷的典型案例开展了普法宣传,提高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韩玉莹 王蕾
总编:孟繁杰 石巍 韩铁英
编辑: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