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钱借给朋友后,朋友投资亏损无力偿还,竟然直接当了“老赖”!2021年下半年的一天,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梁玉英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助她要回欠款。
事情还要从2019年7月说起,因朋友任海燕急需用钱,梁玉英便从银行取出4.8万元现金转交给了任海燕。因双方系朋友关系,梁玉英便没有要求任海燕出具借条或其他借款凭证,也未约定还款期限。
后来梁玉英多次联系任海燕索要欠款,均被其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梁玉英一开始顾念朋友情谊未作逼迫,但无奈自己也需要用钱,见任海燕确无还款诚意,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经人介绍,他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受委托后,委派拥有丰富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验的张奥律师代理案件。
冠领律师在与梁玉英深入沟通案情后发现,梁玉英手中仅有一份银行取款凭证,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证据,想要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十分困难。于是冠领律师指导梁玉英向任海燕打电话,在通话过程中要求其偿还借款,以此取得了录音证据。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梁玉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一审过程中,任海燕提交了两份委托投资协议,承认其收到了梁玉英的4.8万元现金,但梁玉英的目的是以任海燕的名义进行投资理财,双方不成立民间借贷关系。法院则以梁玉英未能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由,认为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合意,驳回了梁玉英的诉讼请求。
梁玉英对判决结果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指出:
任海燕提交的两份委托投资协议中,任海燕的身份证号不同,且两份协议所盖骑缝章均不吻合,明显存在伪造、拼凑、变造证据的情况,无法据此认定委托投资关系的成立。
基于录音证据和一审中任海燕的陈述,其收到了梁玉英交付的4.8万元现金,因此双方确实存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无论其是借款、不当得利等任何法律关系,任海燕都应当返还。如果按照一审法院的做法忽视录音证据进而认为不存在借贷关系,则梁玉英还要从其他法律关系入手再次起诉,会极大浪费司法资源。且本案双方认定借贷关系并无不当,也有助于法院实质性解决争议,定分止争,减少当事人的讼累。
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任海燕限期给付梁玉英借款本金4.8万元及利息。
在没有任何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冠领律师立足法益,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说服法官,其精湛的专业水平和灵活的诉讼策略令人称赞,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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