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运河清风消息:日前,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批准,拱墅区纪委监委对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指挥部原总指挥(兼)、拱墅区统计局原二级调研员钱新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钱新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亲清不分,以权谋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钱新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拱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拱墅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钱新根开除党籍处分,由拱墅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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