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司法为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9年1月,邵某因生活资金周转在刘某处借款本金1.5万元,并给刘某出具借据一份,约定2019年12月还款。到期后经刘某多次催要,邵某未给付,刘某于2020年11月将邵某诉讼到双辽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邵某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
2021年5月,刘某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案件后的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内蒙邵某住所地,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邵某外出打工,地址不详。执行干警果断采取线上查控措施,这招真灵,虽然没有查控到款物,但微信被冻结可给邵某带来许多不便。于是被执行人邵某于2021年6月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2021年12月底前将欠款全部还清。
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再次来到双辽市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反映,邵某并没有按和解协议履行承诺。给邵某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刘某说:“我被气得血压也升高了,心里也特堵得慌。没办法还得找你们执行干警,宁可这钱我不要了,可得好好治治他,这口气我必须得出。”干警:“你的钱一定会帮你要回来的,你先回去,有消息我们会尽快通知你。”
随即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邵某,对邵某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的行为及和解协议进行了严厉批评,“在你最难的时候人家帮助你,让你还钱时你却躲躲闪闪,你的脸不红吗?”执行干警通知邵某限期还款并告知,如不按期还款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月中旬,被执行人邵某提前两个月来到双辽市人民法院将全部案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手中,申请执行人刘某手里拿着钱激动地说:“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我太满意了。”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是有这样的人违背诚信,欠债不还。当今社会,民间借贷纠纷已是社会矛盾中最常见的纠纷,很多借款人面临有“账”却收不回的“难题”。
法官提醒:在借贷关系发生时,出借人要注意留存证据,借款凭证要约定好借款用途、出借方式、借款利率、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这样才能降低诉讼风险,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借款人,要遵守诚信、遵纪守法才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魏熙光 袁微 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
编辑:王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