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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热点发布:情侣间的借贷纠纷怎么判,情侣之间借贷案件法院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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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恋爱期间,男友发红包、转账给女友;分手之后,这些钱还能讨回来吗?

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两起发生在恋人间的借贷官司。这两起案件,全因恋爱期间“转账”而起。

法官提醒,恋人之间借钱或赠与,最好保留证据,避免埋下法律隐患。

案例1

微信转账截图,竟成呈堂证供

恋人微信转账截图,竟然成为呈堂证供?但是,转账金额暴露了真相,因为,男方转给女方的钱大部分是以“520”、“1314”、“5200”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微信支付。

近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经查,原告小戴与被告杨小姐通过微信添加好友认识,后来,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双方交往期间,小戴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向杨小姐示好。今年年初,他们二人分手。随后,小戴把杨小姐告上法庭,并提供微信转账明细,要求杨小姐偿还借款本金56794元及利息。

庭审期间,原告和被告双方围绕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这一焦点,展开了激烈争辩。

原告小戴坚持说,自己通过微信转给对方的都是借款,因此,女方应该偿还借款本金56794元及利息。

被告杨小姐却说,这些微信转账并非借款,而是小戴表达爱意的赠与款项,所以,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自己无须还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小戴虽然提交与杨小姐之间的微信付款记录证明款项的支付事实,但是小戴分笔支付的款项大部分系以“520”、“1314”、“5200”等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微信支付,结合小戴陈述的付款系为与对方发展恋爱关系经过来看,小戴支付上述款项的行为较符合表达爱意的赠与之意思表示,明显缺乏借贷合意的表征及合理性。

因此,海沧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戴的诉讼请求。

案例2

情侣转账60余万,算不算借款?

何女士和阿伟原是情侣关系,后来,阿伟因工地生意需用钱周转向何女士求助。随后,何女士先后三次转账给他60余万元。

不料,后来何女士多次向阿伟提出还钱要求,但阿伟以工程回款时间长、手上没有足够的现金为由多次拒绝、拖延,拒不还款。

最后一次,何女士再次向阿伟提出还款要求。阿伟却说:“我又不是不还你钱?之前我给你买了那么多东西,那些不也是钱吗?”

于是,何女士将阿伟起诉至海沧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阿伟归还60余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

何女士起诉后,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通过调解圆满解决。目前,阿伟已还款完毕。

律师提醒

恋人之间借钱最好保留证据

情侣之间的金钱往来,大多发自心、源于情,付款的方式多种多样,转账款项的性质也难以一概而论。那么,情侣间遇到此类问题时该注意点啥?

对此,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说,情侣共同生活期间,财务方面容易混同,共同生活必要支出和其他支出通常交杂在一起,互相告知对方银行卡密码或共用银行卡的情形也大量存在。但一朝分手时,一方往往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大额支出心生悔意,产生纠纷在所难免。

对此,林敏辉建议,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各执一词”,要注意在事件发生时保留证据,当情侣之间真实存在借贷关系时,要保留书面证据,要求对方出具借条,款项支付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