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游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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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借贷纠纷能否来北京金融法院起诉?究竟哪些案件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作为刚运行不满一月的全国第二家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近日审结了首批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与此同时,该院于4月11日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规定答网友问”文章,就是否受理股民维权索赔、涉P2P借贷纠纷等有关法院管辖的热门话题进行了解答。
其中,北京金融法院明确表态,涉P2P平台的刑事案件、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案件(含涉P2P平台的相关民事纠纷)均不归该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今年3月18日成立的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管辖范围涵盖证券、期货交易、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等的纠纷。
北京金融法院于近日审结了首批金融民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的模式引发关注。
在此次审查的案件中,李某等6人与四达时代通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协议的成立和履行发生纠纷,于2020年10月先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四达时代公司以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违法以及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事由,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二庭于今年3月31日受理该批案件后,及时、高效组织开展了审查程序,在询问程序中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意见。经过9天审查,于4月9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了申请人的申请。
据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在该批案件的审理中,特别注重“全流程网上办理”,且全部诉讼材料均采用电子档案方式留存。其间,承办团队全部采用无纸化办公方式,在组织询问时,双方当事人均在线参与,合议庭成员面前的电子计算机实时显示电子卷宗和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上传的证据。询问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在合议室对电子卷宗内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和评议,各位法官的合议意见通过语音同步系统自动生成合议笔录。审查裁定作出后,法官助理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定结果。
在11日北京金融法院答疑文章中,对于股民维权索赔、P2P借贷纠纷能否来北京金融法院起诉等网友关切的问题,该院一一进行了答复。
例如,当投资者购买股票发现涉及到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或者进行内幕交易的,相关上市公司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了,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事是否归金融法院管?
该院回复表示,在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之前,投资者想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案件需要根据被告的情况选择去不同的法院起诉。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凡是被告住所地在北京市辖区内的证券纠纷均可归北京金融法院审理。并且投资者可以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能够实现证券纠纷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服务。
另有网友提问“借贷纠纷是否可以来北京金融法院起诉”,对此,法院表示应区别为两种情况。首先要区别相关的案件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根据规定,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案件范围不包括刑事案件,比如涉P2P平台的刑事案件,就不属于北京金融法院管辖范畴。
此外,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案件也没有列在北京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内,管辖规定明确的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归北京金融法院管辖。据介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跟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最大的区别在于合同中的贷款人必须是金融机构。例如,涉P2P平台的相关民事纠纷也不在北京金融法院管辖之内。
先于北京金融法院成立的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将网贷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纠纷纳入管辖。不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对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的网络借贷纠纷正确的理解是:以网络借贷平台为被告的金融民商事案件,不包括网络借贷的民事案件和因平台违法活动所引发的刑事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络借贷案件,只有在诉讼标的额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况下,才由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受理。
由此不难发现,金融法院均不受理涉及P2P的刑事案件以及民间借贷案件。
数据显示,上海金融法院2020年全年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7230件,案件类型主要为证券虚假陈述、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案件。据介绍,2020年全年涉案标的总额1822.22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14.51%,其中争议标的额最高的一起金融借款案件达47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北京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众多,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履行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职责的过程备受国内外关注,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对于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秩序,维护消费者、投资者权益等具有值得期许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