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沽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资金拆借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到位标的额842万元。
该案系两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合同纠纷,经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借款人需还拆借款本息共计800余万元,申请人向天津市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二中院因该被执行人在汉沽审判区管辖区注册,指定由汉沽审判区负责执行。立案后,办案团队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手续材料。
送达过程中,办案团队发现,被执行人在汉沽辖区内为虚拟注册,从未在本地办公,而其实际经营办公地点为北京市国贸大厦。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他们赴京再次送达相关手续。然而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除承办人强制扣划申请人因申请财产保全而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22万元外,其余款项一直未履行。办案团队多次往返于京津两地也未查到该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承办人对其采取冻结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和高消费等措施,同时多次与被执行人一方沟通,敦促其配合执行工作。
因该被执行人属于投资公司性质,承办人拟向银监会等相关部门下达相关手续对其工作业务进行限制,被执行人仍表示暂时无法还钱。法官向其说明当前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之大、失信惩戒之严厉,如仍拒不履行将会面对更为严厉的惩戒,并可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慑于法院执行力度,终于一次性履行了全部余款。
“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战打响以来,持续加大的失信惩戒力度与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实实在在地威慑住了一批不自觉履行的被执行人,为执行工作扫清阻碍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彰显了决胜“执行难”的决心,让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