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调解法官、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民警、杏花岭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及律师,共同对两起轻微刑事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成功促成和解,使两案的民事赔偿得到“一站式”解决。
2022年9月26日,网约车司机邸某驾驶车辆搭载乘客,行驶至杏花岭区某路口时,不慎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朱某发生碰撞,致使朱某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
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郭某与被害人张某为同一小区的居民。2022年9月30日,双方因遛狗引发争执,进而引起肢体冲突,致使张某右股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该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上述两起案件后,经审查,发现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民事赔偿部分尚未协商一致。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该院迅速启动诉前联调机制,邀请公安民警、调解法官、人民调解员及双方律师,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两起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的成功解决,是该院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在化解基层矛盾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
本报记者 赵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