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日上午,在花山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下,申请人马鞍山农商行某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某、段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既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被执行人的感谢,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2019年2月14日,花山法院立案受理了马鞍山农商行某
支行申请执行李某、朱某、段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段某在本市有两处房产,执行法官随即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通知了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否则将评估拍卖其房产。被执行人段某迫于执行压力,多次前来法院,希望执行法官能进行调解,让银行适当减免一部分。考虑到评估拍卖周期较长,执行法官与申请人协商沟通后,申请人同意减免罚息约3万元,要求被执行人李某、段某支付17万元即可。7月3日上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段某在中午时分汇款16万元给申请人,余款1万元由李某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双方都对这一方案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