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祥一男子将一面印有“人民调解为人民,真心真意暖人心”的锦旗送到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总商会调委会,以表对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谢意。
当事一方为熊某,今年37岁,钟祥人;另一方为浙江一公司。
2019年,手头紧的熊某用自己一辆轿车的行驶证作抵押从浙江公司荆门代理点借得5万元,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并承诺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
后来,熊某按照约定偿还了一期款项后中断。其间,浙江公司荆门代理点人员也找过熊某,因熊某在甘肃做生意,双方一时无法见面,也就一直未了结此事。当浙江公司荆门代理点的业务停歇,双方的民间借贷不得不了结了。
今年5月26日,浙江公司向东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熊某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等。按照我市诉调对接相关机制,这一纠纷被转至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先进行调解。
6月16日,该中心总商会调委会调解员刘江龙受理此起纠纷后进行了调解。因当事双方都不在荆门,刘江龙采用线上联络的方式与双方沟通交流,除了直接拨打双方手机号码外,还通过微信、视频进行了反复沟通。双方由起初情绪激动到静下心来积极协调处理,从各持己见到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共识,既不按浙江公司计算的金额偿还,也不按原始本金金额给付,从中找出一个折中方案,即打包共计偿还5万元。
6月28日,双方分别从浙江、甘肃两地如约来到荆门,在刘江龙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毕,熊某每月支付4000元,最后一个月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随后,双方进行了司法确认。该确认书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效力,一旦熊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浙江公司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起纠纷之所以能调解成功,除了耐心细致地跟双方做思想工作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跟双方算成本账,这恰巧戳中了他们的痛处,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刘江龙表示。(记者秦文 通讯员刘甜甜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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