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款28000元没有异议,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在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并签订小额诉讼程序通知书后,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法庭对一起借款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大大简化了诉讼程序,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亦未主张借款利息,且诉讼金额未超出小额诉讼适用范围,承办法官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因被告暂时无偿还能力,具体还款期限始终不能确定,双方未能达成调解,金融审判法庭最后通过制作“表格式”判决书将案件核心内容以表格形式加以填写,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当事人可以直观、清晰地了解案件主要内容。
下一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精神,在金融借贷类案件中常态化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要素式”审判模式,以“小而精”“简而细”的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为载体,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实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与匹配当事人便捷解纷需求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