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观念的改变,不少年轻小情侣会进行“试婚”,即提前共同住在一样,像对夫妻那样生活。在同居的期间内,肯定也是有收入和花费的,也有不少东西是双方一起使用的。那么如果在同居时因为需要用钱欠下的债务,双方需要一起偿还吗?
一网友咨询:我跟我前女友一起住了有差不多三年了,上个月才搬离了跟她一起住的房子,可是两个星期前银行打电话给我说我的信用卡欠费了。我打电话问她是不是她给刷的,她支支吾吾说是她前两个月刷的,当时吵完架后很生气所以买了一个包包。我要气死,我要求她立刻把我的欠款还清,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她拒绝了,因为她认为这个东西是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买的,她背着这个包包我也倍有面子,所以最起码要我跟她一起还。
我们之前本来感情很好的,但是她很虚荣,总喜欢跟她的朋友攀比,花钱也大手大脚的,我们为了这事吵了很多回了。后来,我累了所以提出了分手。现在她随便拿我的卡乱买东西,为什么要我也一起负责还钱?想问问律师,情侣同居时的债务需要一起偿还吗?
情侣同居时的债务需要一起偿还,但是需要具体到哪一种共同偿还?
情侣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在用途、目的上是为了促进双方感情,满足同居生活的需要,类似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欠下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由个人单独偿还:
1、事前约定。在同居期间借款前双方约定了还款的主体、范围、义务或一方将债务揽在身上、避免与对方产生关系。
2、一方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借款,第三人不知道与其同居的一方信息。例如,张三为了做生意向李四借款三万元,李四因为是朋友所以借款,借款时并不知道对方其实是用于其同居女友身上,那么此时李四不能要求张三的同居女友还款。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要求共同偿还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最主要的原因是该债务是用于同居生活,因此如果未经同意便私下借款,并该笔欠款不是用于情侣的同居生活,那么另一方无须偿还。
在上述咨询中,咨询人的信用卡被同居女友使用,所欠下的债务并非是用于同居生活,而是满足同居女友的购物欲望,不算是共同债务。因此,持卡人可以拒绝还债,并要求其尽快还款。
很多人以为共同债务应该只存在于领了结婚证的夫妻上,因此夫妻之间是不分彼此的。一般的情侣同居只能算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此时产生的债务不能算是共同债务,只能算是各用各的、各欠各的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情侣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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