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协会专职执行会长黄晓辉和执行会长廖建携秘书处工作人员赴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向广东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协会法务总顾问朱列玉汇报广东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协会会员企业2023年“让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系列活动规划。
黄晓辉专职执行会长向朱列玉主任汇报2022年协会为会员企业提供的法务配合工作情况,并就2023年第一季度法务服务工作汇报了工作计划。
廖建执行会长表示将全力以赴配合协会秘书处法务服务系列工作,利用自身优势,以广州为中心点,联动广东省内其他城市企业,将广东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协会的服务送达更多的企业,辅助企业疫后复工复产。
朱列玉主任听取黄晓辉专职执行会长和廖建执行会长汇报后明确指出:秘书处要在司法局的指导下,与法院、仲裁委、公证处等司法机构相互联动,运营好经济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东省诉源治理咨询服务中心、承信企业协作办公室四大服务平台。对内要细分会员企业的行业属性,对外与其他行业协会联动,争取组织资源及人员制定各细分行业的全国行业团体标准,针对细分行业的法律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开展各细分行业的专项法律宣传普法活动。真正做到为会员企业“让法治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朱列玉 主任
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朱列玉律师系全国优秀律师、广州市十佳律师,有长期丰富的律师业务经验,擅长办理房地产、建设合同案件、股东纠纷、合同纠纷案件、金融案件。是全国知名的房地产法律专家之一。同时擅长办理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贿赂、贪污、渎职、证劵金融犯罪等经济犯罪案件。2013年全国两会时提出的关于调整贪污受贿罪量刑期限的建议,得到法律界的高度认可。
朱列玉律师办理过的典型案件包括: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标的8.6亿元)、深圳市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1.3亿元)、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某市高速公路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标的1.4亿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集团属下某公司某广场机电工程纠纷一案(涉案标的1.9亿元)、某橡胶轮胎有限公司被诉担保合同纠纷案(标的1.3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广东某企业融资纠纷案、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管理公司借贷融资纠纷案等等。朱列玉律师办理过全国首例缔约过失责任案和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十大消费奇案之一的安富花园房产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朱列玉律师还参与办理广国投破产案件、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项目,办理某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项目,是广州为数不多的办理境外上市的律师之一。
其先后担任过碧桂园房地产集团公司、广州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黄埔造船厂等数十家大型、特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列玉律师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政风行风评议团副团长、广东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监督员、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廉政监督员、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第16届广州亚运会监督委员会委员、广东南粤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价格协会副会长、广东理财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生导师,广东省青年成长导师、广东省实验中学法制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