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我本来就矫情抑或是做主持人后养成的“职业病”,确定了采访嘉宾之后,假如人家不太热心,难免暗自埋怨,觉得“怎么能这么不重视呢”?假如十分热心,又觉得“不用那么紧张吧?”真该好好反省一下。
话说本期嘉宾吴旭律师,严谨且认真,从确定上节目到直播前短短的一周时间里,电话、短信、邮件不断,事无巨细、一一过问,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古训,莫非这就是95%胜诉率的制胜法宝?
受家族里艺术家亲戚的熏陶,中规中矩、谨慎务实之余,吴旭律师也颇“能歌善舞”,他豪情万丈地独立创作了《祖国选择了我--律师之歌》:“当我注视着你期盼的目光,我的心情和你一样渴望。迷雾遮住了你的双眼,乌云挡住了你的太阳,我要让你重见阳光!重见阳光!当我紧握着你颤抖的双手,我的脉搏和你一样跳荡。任凭前方有狂风暴雨,巨浪拍打着我的肩膀,我为你把正义伸张!正义伸张! 啊,坚守诚信,追求正义,祖国选择了我,我要把国徽擦亮!帮助弱小,捍卫尊严,祖国选择了我,就给我永远的力量!”歌曲虽不算十分专业,但慷慨激昂、振奋人心!
遥想当年,吴旭高考填报的第一志愿是北京广播学院(现如今的中国传媒大学),后来虽与“无冕之王”失之交臂,但“仗义执言”的使命却也殊途同归。
节目片花:他是一名律师,198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90年开始律师生涯,至今20余载;他积极参与律师行业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厦门仲裁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希望用其所长,为民众提供法律支持,他在专业领域的脚步,从未停歇,9月21日25日15点至16点蔷薇之旅生活家光阴的故事洪岩专访,福建省优秀律师,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旭。欢迎收音。
洪岩(以下简称洪):“今天我们要一起走进律师的世界。律师在您心目当中的形象如何呢?是仗义执言、伸张正义的代表?还是像坊间传说的那样,‘吃了被告吃原告呢’?或者您还有其他的解读?今天来到我们节目当中的是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优秀律师吴旭。”
吴旭(以下简称吴):“听众朋友好!”
洪:“吴律师应该是第一次来到广播节目当中吧,但是我知道其实你跟媒体打交道还蛮多的,比如经常给日报、商报写一些相关法律问题的文章,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一般会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您出马?”
吴:“因为我的专业主要在民商法这部分,所以我写的文章一般都是围绕合同法或者是公司法等等为主。”
洪:“吴律师在律师这个行业当中已经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当初为什么选择法律专业?87年已经大学毕业了,那就是83年考入大学,那个时候的热门专业好像还不是法律。”
吴:“是的,当时大家对法律的意识都比较淡泊,我们也不知道学了法律之后将来从事什么职业。实际上填报志愿的时候,我跟大部分人的想法一样,想做个作家,或者说像你这样做个记者、做个采编人员。因此我当时报的第一志愿是北广的采编专业。”
洪:“当时是北京广播学院,现在改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当时第一志愿没被录取吗?”
吴:“不是,因为它不是第一批重点大学,我的分数比较高,然后我从第二志愿到第四志愿填的都是法律系,他们把我从后面志愿中给录取了,呵呵……”
洪:“现在当律师当了二十几年,回过头来再想想,如果有可能再次选择,你会选择当律师还是当记者当采编人员?”
吴:“如果能有不同的尝试那是最好了。”
洪:“不管怎么说,已经在这条路上前行了这么多年,据说律师压力都挺大的,你觉得呢?”
吴:“对我们律师来讲呢,他可能办了很多个案件,就好像医生看病一样,看完就完了,是输是赢对他来说可能都差不多,他都尽力而为了。但是呢,对于每个来找我们的当事人来说,这个案件不管是对公司也好,或者是对他个人也好,都可能是关系他企业存亡或者是关系到他家里的重大财产或者是他人生的重大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的话对他的影响会非常大,因此每接到一个案件,我们都必须全力以赴去帮他做好,有这方面的压力。”
洪:“力求完美啊。特别能够理解吴律师的说法,可能就像你比喻的,在医生眼里你就是感冒发烧,就是一个普通病人,我都看多了见惯了,哪怕是一个手术,我也看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对病人来讲,对当事人来讲,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情了。所以,律师的压力来自希望能够帮你的当事人……”
吴:“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洪:“我们知道您是厦门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具体职责是什么呢?”
吴:“这是市政府推出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法治市的举措,我们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主要一个是解答日常的政府的法律咨询,帮助修定一些重大的法律文件,第二个是对一些重大的法规进行论证。我们要推出一个新的关系到大家利益的法规的时候,比如物业条例或者是其他条例,我们会提供一些专业意见,第三个呢,会对一些重大的有关国计民生或者重大的建设项目,比如厦深高铁中的拆迁问题等,我们都会进行专项的法律论证,这样呢能够为市政府依法治市提供一些帮助,最后也是造福于民嘛,而我们律师呢,通过这个渠道我们也等于是在参政议政,为社会做一点儿应该做的事情。”
洪:“您说得举重若轻,在我们厦门有一千多名律师……”
吴:“一千七百多位。”
洪:“一千七百多,在这其中厦门市政府所聘请的像您这样的法律顾问有几位?”
吴:“有三位律师吧。”
洪:“只有三位,那您可是行业中的翘楚了。”
吴:“不敢当。”
洪:“在这里我们看到很多听众朋友说到了自己的看法,‘梦里闲人’说,想像中律师都是挺会说话的,希望你们能够说真话、讲正义。说到这里想请教一下吴律师,我记得八、九十年代的时候有一部港剧,好像叫《法不容情》,讲述的是情与法的冲突,现实生活当中,情与法有的时候会有冲突,那么你们作为专业人士,如何拿捏呢?”
吴:“确实是有这方面的问题,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通常是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尽量地促成当事人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所谓的法律无情但是法外还是有情的。”
洪:“法律无情是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外有情,可不可以具体的来跟我们说一说怎样才能做到?”
吴:“比如说厦门有很多侨房,这些侨房实际上是一些华侨的亲戚在离开厦门的时候,委托别人来代管。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管理人对房屋进行了修缮管理,付出了大量的劳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侨房可能在中间某个时期被国家拿去托管,这以后华侨很难取回来或者说是拿不回来了,但是管理人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房子给要回来了,这很不容易的。那么后面的产权人也就是真正的华侨回来要这个房子,从法律上讲正常情况下房子的确是属于他的,一般产权要判给他。但是这个时候有可能管理人年纪已经大了,或者说祖孙三代都住在这个地方,有可能收回这个房子以后呢他就居无定所、有可能就流浪街头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这就是情的问题,那法律有时无情的,那我们就尽量想办法,一种是请法院出面,一种是我们找对方谈,看能不能至少考虑一下现状,参考一下房子的历史情况,然后产权归你,但是呢,这个房子尽量能够让老人家先住着,因为他年纪比较大,没有什么工作能力了,让他住下去,颐养天年,至少这一辈子,不在了,以后再说嘛。给人家一个居住权,这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诸如此类的。”
洪:“我们也都听明白了,确实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一是一、二是二,我是这个房子的所有人,你就立马给我,限你三天之内搬家。”
吴:“对。”
洪:“这样简单的做法确实是在情的方面有所欠缺,所以需要律师居中来协调。”
吴:“当然不协调也可以,但是我们总是希望能够让各方面满意,社会和谐嘛。”
洪:“让社会和谐、让各方都满意,这说得容易,但真正做起来挺难的。不过当律师也有当律师的乐趣,比如你帮助了别人,他的一声感谢让你特有成就感,今天来到我们节目当中的是福建省优秀律师吴旭,吴律师还获得了很多优秀的称号,对吧?”
吴:“我们所是全国优秀所。”
洪:“这是集体的荣誉。厦门有几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吴:“厦门只有两家,福建省就四五家。“
洪:“那厦门就占了一半了……”
吴:“厦门律师还是比较优秀的。”
洪:“是的,厦门的律师、厦门的主持人都是很优秀的,哈哈……我们再看一看听众朋友们的发言,微博‘一生有迅’说,从小我的梦想就是成为律师,可是最终还是没有能够实现,他问,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机会 ?”
吴:“有机会啊,他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然后再实习一年,那么他就可以做律师了。”
洪:“就是可以自学法律方面的课程,然后全国有统一的司法考试……”
吴:“他是本科毕业吗?”
洪:“参加司法考试一定要本科毕业吗?”
吴:“正常应该是要的。”
洪:“那也没有关系,即便你现在拿的是大专文凭,你还是可以通过业余时间进行法律专业方面的学习,然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但是我想这里更需要的是你本身的能力……”
吴:“以及对这个职业的热爱。”
洪:“是,说到对职业的热爱,吴律师,你对这个职业有多热爱?”
吴:“我还是挺热爱的。”
洪:“从哪些方面可以看出来呢?”
吴:“前面讲到过,大学报志愿的时候, 我第一志愿不是报法律,但是我第二志愿到第四志愿都报了法律系,就是因为我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叫做《二七大罢工》,不知道你看过没有?”
洪:“哦,看过,施洋大律师。”
吴:“施洋大律师的那种慷慨激昂为民请命的气度,深深地打动了我们当时幼小的心灵。”
洪:“看来文艺作品中塑造的形象是能够深植人心、起到鼓舞精神的作用的。但是你的第一志愿还是没有填法律专业啊?”
吴:“对,第二志愿开始以后就很坚决了!”
洪:“其实当记者也是为民服务的,因为我们是党和人民的喉舌。”
吴:“你们是无冕之王。”
洪:“其实热爱一个职业,在工作过程中就会有无穷的乐趣,因为有乐趣,无形当中又敦促自己不断地去学习、去进步。您作为资深律师,在这个行业当中耕耘了二十多年,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不断完善,每年都会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你们会经常组织学习业务学习、业务讨论吗?”
吴:“要,必须的。”
洪:“必须的吗?”
吴:“一个人不懂法是法盲,一名律师他如果不学习的话,很可能变成半个法盲。”
洪:“哎哟,真可怕,成了半个法盲还怎么能够仗义执言呢?我们再来看一下,在短信平台上有一位听众朋友提了个问题,有点儿尖锐,风莹说‘律师是不是人家给钱就帮忙打官司,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只要能胜就可以?’是这样吗?”
吴:“我认为不是,律师是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委托不错,但是呢,受委托之后律师是独立执行职务的,并不是委托人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他要根据自己对事实的理解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客观的判断,如果当事人提出无理要求的话,作为律师是可以拒绝的。”
洪:”并不是说当事人给了你钱,要你做什么你做什么?”
吴:“不可能。”
洪:“但是,也有律师因为做伪证被判刑的。”
吴:“嗯,有这种人,极少。”
洪:“吴旭律师的观点,相信也代表了绝大多数律师的观点,无论如何都应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做事情。但是通常当事人会认为我出了律师费,我就希望不管用什么手段,你帮我把官司打赢,这样会不会有冲突呢?吴律师遇到过类似的案子吗?”
吴:“是的,首先每个律师都有专业的分工,比如说我比较擅长合同法、公司财产民商法这部分,如果是婚姻法或者是刑事方面、劳动伤害等等方面,那我会介绍对这方面比较专长的律师来接,这是专业分工。另外一个呢,有一些案件明显一点儿证据也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取得相关证据,或者有的是反复起诉已经是败的,他可能就是要讨个说法,那么我们可以帮他客观地分析,动员他息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种案件我们也遇到过。”
洪:“你觉得没有必要再打官司了?”
吴:“确实是,这样子劳民伤财啊。矛盾还是可以解决,可以通过其它渠道。”
洪:“不一定用诉讼的方式。”
吴:“嗯,不一定诉讼。
洪:“可能有些听众朋友不太理解,认为你就是律师啊,你当然应该拿人钱财,帮人消灾。”
吴:“律师不是万能的。说实在的,做为律师,我们常常会碰到一些比较无奈的事情,比如说我们律师的调查权问题,有的时候我们的调查是调查不到的,有些机关不配合,假如申请法院调查,法院调查的条件又有它的种种限制,我们会觉得很无奈、无能为力,有的时候因为人为的或者客观的原因造成你没办法取得证据。”
洪:“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吴:律师执业中会碰到许多困难,刚才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取证难问题,这个需要从法治的层面去解决,至少可以先从法院支持律师申请调查令的办法去解决。
洪:你的想法我相信一定非常好,一定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你刚才说到你擅长的领域是民商法,有办过一些疑难的大案件吗?
吴:有一些,比如代理厦门某国有公司与美国某矿产金属公司债务担保纠纷在最高法院的上诉案并胜诉。本案对完善中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具有较大贡献,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作为指导性案例用于指导涉及中国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实践;代理我省首例外资企业破产案,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安定,等等。
洪:“有一位听众朋友提问,但是这并不是刚刚吴律师所说的自己比较擅长的专业,看看有没有建议给这位朋友,手机尾号6397的朋友说有一个问题困扰了很久,想咨询一下吴律师,他说以欺骗为目的骗取他人签定的离婚协议,就是说签了份假的离婚协议,后来发现这份协议又被当成是真的了,想咨询一下出现这样的情况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时可能是两个人协商好,我们是假离婚,但事实上……”
吴:“弄假成真了。”
洪:“可能其中有一方故意隐瞒,其实他就是真的想离婚,可是他骗你说这是假的。”
吴:“那除非你能证明当时就是假的,如果你当时也不清楚,没有证据是对方用一个手段把你骗过去签字,签完以后那个协议确实是会被认定是真的。”
洪:“有你的自己签名啊。”
吴:“已经签名的协议是挺难推翻的,你要去搜集一些证据,看看当时有没有证人,或者证言,或者有没有录音等等,只要能够说明他是骗你离婚的,那可能能够被宣告无效吧。”
洪:“总之要有证据,用证据说话。”
吴:“就是要证据。”
洪:“有人说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非常严谨,因为说话办事都讲究证据,有的时候难免把这个严谨的作风带到生活当中,生活当中的吴律师是怎样的人,很严谨吗?说话一定要滴水不漏吗?”
吴:“可能大家听到我今天下午的讲话就觉得我不是那么滴水不漏的,实际上工作中是一回事,法律是严肃的,工作也是认真的,必须要严肃认真,否则的话假如证据没准备好,有可能就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这是不应该的,但是,生活中我个人的天性还是比较崇尚自由的,所以高考第一志愿我才会报记者,我希望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有一句话说,法律是约束人的,但音乐可以放松我们的心情,能够让我们的心飞翔,因此业余时间我还是比较喜欢出去旅游、运动,或者是听听歌、弹弹琴等等。”
洪:“真的吗?听起来蛮风花雪月的。”
吴:“还算比较丰富,呵呵……”
洪:“说到音乐,吴律师最近写了一首歌,大标题是《祖国选择了我》,副标题是《律师之歌》,您怎么会想写这样一首歌呢?”
吴:“我做律师很久了,中国的律师应该说是中国法制建设中一个很重要的力量,也符合我们国家发展的需要,或者说是祖国的选择吧,律师也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对律师的社会价值以及对律师队伍的自我激励等等方面的宣传不多,文章不多,音乐作品就更没有了,几乎是空白,因此我就在想,在建党90周年的时候我写首歌,想通过这首歌来鼓舞律师同行,同时希望它能起到号角的作用,激励大家为我们神圣的使命去奋斗。这首歌完成之后,我发给司法部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网也全文刊登了,全国律师都可以下载,然后领导也跟我说,这是为我们国家的律师填补了个空白,算是做了点事,发挥了点作用。”
洪:“我看到歌词写得真的是慷慨激昂,‘当我注视着你期盼的目光,我的心情和你一样渴望。迷雾遮住了你的双眼,乌云挡住了你的太阳,我要让你重见阳光!’我们还是别念歌词了,一起来欣赏由吴旭律师作词作曲的《祖国选择了我——律师之歌》。”
洪:“很容易引起共鸣的一首作品——《祖国选择了我》,不知道听众朋友会不会觉得热血沸腾?‘任凭前方有狂风暴雨,巨浪拍打着我的肩膀,我为你把正义伸张!坚守诚信,追求正义,祖国选择了我,我要把国徽擦亮!帮助弱小,捍卫尊严,祖国选择了我,就给我永远的力量!’这些歌词我想可能凝聚了您这二十多年从业经历中的百般感慨吧?”
吴:“对。”
洪:“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吴律师果真像自己介绍的那样,除了工作还有许多兴趣爱好。听说您的女儿也选择了厦门大学的法律专业,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吗?”
吴:“是的,我提议,她赞成。”
洪:“会不会是因为在她的成长经历当中的耳濡目染,因为她觉得爸爸做律师非常光荣?”
吴:“光荣谈不上,耳濡目染是有的。我觉得从事律师工作还是挺有意思的,能够为老百姓做点事情。另外,我想不管她将来做什么职业,法律做为一个基础课程,对孩子的健康和成长应该是会有帮助的,就像我听过一句话说,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那学法律的孩子应该也能够健康成长。”
洪:“希望女儿在学习的过程当中,也能体会到老爸工作的不易,当然更有许多成就感,你们以后共同语言越来越多了。直播只剩下一分钟的时间了,有一位朋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在法制的建设过程中,律师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新人,希望能够更快地融入这个角色,吴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
吴:“新律师一定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在实习阶段就要打好基础。将来整个的法律服务市场应该是很大的,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专业分工会越来越细,新律师最好能够在几年以后,在积累了比较多的经验以后,开始要对自己的职业有一个比较好的规划。做个有特色的律师、有专业的律师,而不是万金油。”
洪:“非常专业的指点,希望对这位听众有所帮助。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告一个段落,非常感谢吴旭律师来到节目当中,谢谢。”
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