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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科普大全:广州荔湾区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广州南沙民间借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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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成功促成一件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和解。双方当事人莫某某与许某某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在本院接访大厅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由莫某某向许某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0000元,双方关于本案的所有纠纷就此彻底解决。

莫某某与许某某的借贷事实发生于1998年,许某通过现金付款的方式向莫某出借人民币100000元整,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后因莫某失联,许某于2017年向荔湾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判决莫某归还借款本金并依约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莫某应归还的本金及累计应支付的利息等费用总计达50多万元,法院因此查封了莫某一处与父母共有的房产,双方进而就该房产的析产问题打起了官司。2020年9月,莫某因不服原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生效判决向我院申请检察监督。承办人在监督审查中发现,原审法院认定的借贷事实并无错误,导致双方当事人近年来一直进行诉讼,且莫某至今未能履行执行义务的重要原因在于双方心结未能打开,缺乏良好的沟通及促进共识。为了有效定纷止争并节约司法资源,承办人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律师,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耐心进行讲解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化解了我无力支付巨额本息的困境,保住了仅有的一处我与父母共有的住房”申请人莫某由衷地说;“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帮我了却了一桩二十几年的心事”被申请人许某也表达了谢意。

这是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近年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围绕做精做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的又一成果。该案的和解不仅让双方当事人减少了诉累,也解决了执行难题,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