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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看法介绍:四川成都找借贷纠纷律师,四川成都找借贷纠纷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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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经常纠结,我这官司到底该不该请律师?如果要请律师,那么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为合适?究竟是在起诉之前委托律师,还是起诉期间聘请律师,甚至终审之后求助律师?还有人问,劳动仲裁的时候请律师好,还是一审、二审的时候请律师好?(备注:劳动争议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其他案件,劳动纠纷在起诉到法院之前都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上,大多数人都有一种心态,他们做事情不是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更多的是在事后处理。换句话说,很多人非得等事态严重了才想到如何去解决,甚至是挽救,而且可能无力回天,但他们绝不会想到在事前、事中去预防、控制,把问题扼杀在摇篮之中。

比如,很多人平时不注意保养、锻炼身体,也不会去体检,生了小病可能也不会在意,非得自己走不动了、下不了床了才想到去医院、找医生,典型的“扁鹊见蔡桓公”。为此,还不忘为自己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什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再比如,某些ZF部门……

有些问题,可能事前不做预防,事中还能控制;有些问题,可能事前不打疫苗,事中、事后都没法挽回。车轱辘都到悬崖边上了,你跟我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人都病入膏肓了,你跟我说“赶紧去找扁鹊”?还有一种人,羊都丢失了好多只了,才想到赶紧堵住窟窿,把羊圈补好,然后暗自高兴,“终于不会丢失羊群了!”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仅仅是“及时止损”!什么叫“为时不晚”,实际上已经晚了。为什么不在丢失羊群之前就检查羊圈,不让一只羊丢失呢?

放到打官司这个事情上来——

有些官司,事前不做好证据收集,不做好离职手续,不跟公司斗智斗勇,当事人可能注定要败诉,因为当事人已经被公司下套了。有些官司,当事人可能输了还能买个教训,那是因为当事人知道输在哪里?有些官司,打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败在何处?犹如亡羊补牢一般,可能看似赢了,丢了几只羊却不自知。有些官司,当事人败得一塌糊涂,反过来还责怪“扁鹊”的医疗技术不咋地!

温馨提示:以下阐述内容,很多观点、案例并没有在此累述。读者朋友如果有兴趣,可自行通过文章链接,移步至相应文章了解详情。

1.打官司究竟要不要请律师?

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排除有些官司简单,简单到3+2=5而无师自通、无需律师,也不排除个别当事人比专业人士、专业律师更牛。但是,我要说的这绝非一种普遍现象。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属于那种牛人,如果当事人认为这个案子很简单,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输得起,那么整个过程都无需律师。哪怕是“认为”本身都是错误的!不过,个人建议,不管是否聘请律师委托代理,也请咨询一下律师,权当是给当事人自己吃一颗定心丸,这个案子是不是属于“不请律师”的范畴?

还有一种情况,当事人没有想过要赢官司,也没有想过打官司耗费时间、精力,纯粹就是图个乐子,陪对方当事人“玩玩”……以劳动争议的案子为例,当事人就是什么都不在乎,就愿意跟用人单位耗。其他当事人打官司是害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耗时间,但你就是主动找用人单位耗精力,担心用人单位不与自己耗精力。不仅如此,当事人还不怕花钱,甚至专门委托一个律师来跟用人单位耗,同时还要把打官司的整个过程想方设法地告诉在职员工……

当然,遇到案情复杂,金额较大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从而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是拥有专业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能有效帮你维护权益,避免风险、增加胜算,快速解决纠纷。有些时候,当事人是赢在表面,却输在实质。

来一个很多人可能看到过的民间借贷方面的经典案例。这个案子不请律师,你一样能打赢!

2021年5月22日甲向乙出具借条:“今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约定年息15.4%,定于2021年12月31日还本付息。”当天,乙通过银行转账转给甲方1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10日甲方未还本付息。

如果你是乙,你会请律师吗?

如果我告诉你,这个案子不请律师,你一样能打赢,你还会请律师吗?

如果我还告诉你,律师费5万元,你还会考虑请律师吗?

如果我再告诉你,律师费5万元是先交,你还会请律师吗?

如果我继续再告诉你,我不保证一定帮你打赢,但你交的5万元一定不退,你还会请律师吗?

如果我继续再再告诉你,打赢这个案子,我花费精力不超过30分钟,你还会请律师吗?

我想聪明的你,一定不会在犹豫,“请个屁,除非脑子有问题!”

那么,这个案子你自己去法院起诉,可能会产生以下几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

如果你笨点,你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100万元及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

第二种结果——

如果你聪明点,你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100万元及2021年5月22日至2022年4月10日期间的利息。

第三种结果——

如果你是非常聪明,你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照年息15.4%,从2021年5月22日起计算至法院判决时止)。

恭喜你,案子你打赢了,法院会判决被告偿还你100万元本金,假如判决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你可能获得利息为23.1万元。

写到这里,你是不是认为第三种结果已经非常满意了?现在告诉你,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结果会是这样的——

判决被告返回你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息15.4%,从2021年5月22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还清本金时止)。也就是说,利息一直计算至被告将借款本金100万元实际付清时为止,未付清,则利息月月增加。

因此,案子你看似打赢了,并且省了5万元律师费,但实际你还是输了,只是你不知道输在哪里了。

在不告诉当事人这个案例之前,律师建议当事人请律师,可能当事人会认为“律师是在忽悠我”。即便知道了这个案例之后,律师再告诉当事人要请律师,可能还是会有当事人会认为“这是律师的话术”,不就是忽悠我找律师,委托你吗?

2.到底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最为适时?

在起诉之前委托律师,还是起诉期间聘请律师,甚至终审之后求助律师?

劳动仲裁请律师好,还是一审、二审的时候请律师好?

我能说越早越好,在当事人打算维权的时候就聘请律师,可以吗?对此,我不做过多的阐述,仅从我经历的案件来简要回答此事。(主要以大家比较熟悉的劳动争议为例)

(1)维权之前的准备工作,当事人做好没有?

证据搜集、离职方式、谈判技巧……有些错误,可以挽救;有些错误,可能只能认输。

这里提醒一句,当事人提交证据,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证据都往仲裁委或法院提交。很多人认为,我去法院,就是追求一个事实的真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客观事实。而实际上,我们到了仲裁委或法院,追求的是一个法律事实,也就是你证据能够证明的一个事实,而非客观事实。所以,很多人在提交证据的时候,根本不在意提交的证据对自己是否有用,甚至是否对自己不利。到头来,可能自己害了自己,不能争取到相应的赔偿。法律事实未必就是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未必对当事人有利。同时,法律上讲究证据,即使是客观事实,即使对自己有利,但拿不出真凭实据,那就白扯。

(2)仲裁申请书,你会写吗?

“诉讼请求”≠“摆龙门阵”:想增加就增加,想变更就变更?https://mp.weixin.qq.com/s/PSi246e1Kp55s0liQrg2GA

(3)维权方式,你对了吗?

下面这个链接实际上是两个内容:一个是因为庭审笔录,员工打双倍工资的官司败诉;一个是因为庭审笔录,员工打二倍工资的官司差点败诉。由此可见,官司胜败与否,不仅与证据有关,还与庭审技巧、庭审答辩等息息相关。

前面说的都是一些民事上的纠纷,这里就穿插一些刑事上的案例。

比如,有一个朋友在砍树的过程中,树枝掉下来无意中将一看热闹的不听招呼不听劝的老太太给砸死了。实际上,这个案子本身不算严重,基本上是一个缓刑的结局。但这个朋友的家属并没有及时告诉我,以为赔了钱就可以了事。没想到的是,家属却上公安局去闹,于是将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怎么办?这个时候家属才打电话告诉我,咨询我怎么处理?我告诉他,既然死人了,那么于情于理是要赔钱,但不能狮子打开了口。同时,支付赔偿款之前,一定要取得一份谅解书。否则,那宁愿坐牢也不赔钱。毕竟,这个朋友的家庭也是贫苦户,要不然谁也不会亲自下苦力去砍树维持生计。但后来的结果出乎意料,我朋友的家属居然东拼西凑,四处筹集,还是悄悄地赔了几十万。问题的关键在于,居然没有没有要求对方出具谅解书。赔偿的时候,对方家属爽快地答应着不再追究;拿到赔偿款之后,对方家属出尔反尔,继续去找公安局、检察院纠缠。没办法,移送至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再说一个例子。有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弄进去了,他的家属不着急;移交检察院了,他的家属还是不慌不忙;结果检察院让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才找到律师,问律师这个事情怎么办?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认罪认罚了,也签字画押了,除非犯罪嫌疑人这一方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否则,要改变甚至完全推翻“认罪认罚具结书”很难。当然,也有改判的。比如,有一个犯罪嫌疑人自己签了一份认罪认罚的具结书,上面明确写了“拘役4个月”,但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期望是缓刑。这个时候怎么办?如果犯罪嫌疑人当庭自己反悔,要求缓刑,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出尔反尔”,不但不能减轻罪刑,反而可能加重处罚。然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出来找到我,问怎么办?我只能当庭提出,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种种表现,应该适用缓刑。庆幸的是,当庭检察官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就改判成缓刑。当庭反悔,犯罪嫌疑人最好不要做,除非有过硬的证据,否则,就属于出尔反尔,可能罪加一等;反之,请代理律师提出,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检察官最大限度认为律师是在替犯罪嫌疑人辩护、说情,不同意改变但也不至于加重惩罚。

3.如何选择律师?

这个问题各有诀窍,各有门道,所以这里我只说一下个人观点,同时附加一些个人办案经验,仅供参考。

办案总结篇:

再比如,我接收的一个案子(2020)川01民终3491号。(图片)

针对劳动争议方面的案子,我除了正常的从取证开始接手案件的外,也有劳动仲裁结束后才接手的,还有一审结束了才接手的,甚至二审终审完了接手让我代理申请再审的。对于一般案件亦如此,取证就接手的,一审结束接手的,二审结束接手的。

至于案件结果,当事人想都想得到,如果从取证开始接手的案子,几乎无一例外地按照预判方向和结果进行,拿到最后的判决书,赔偿金额一般不会有大的走动。但对于中途插手的案子,其结果只能是“尽人事听天命”,能够扳回的还可以扳回,不能扳回的只能自认倒霉。比如,前面提到的《》,就是属于可以扳回的情形;再比如,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属于无力回天的情形。有朋友咨询,刚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却被驳回了,有没有挽回的余地?(裁决书如图)

看看内容,估计答辩没有注意一些细节。有些时候,劳动者是自己编网自己钻。如前所称,自己说话把自己给套进去,败诉了还不自知。

当然,除了拿到胜诉的判决书,还有一个关键性问题,那就是赔偿是否到账?否则,很可能就是一些朋友提到的,打赢了案子却输了官司,赔偿款没有拿到,反倒是付出了律师费等。所以,这也是打官司之前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否需要进行财产保全?如果对方本身就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以保全,那打官司就需要慎重。同时,还要考虑诉讼时效等其他问题。比如借款纠纷,可能打赢了官司对方也没有偿还能力,但依然要提起诉讼,因为过了诉讼时效也是一个麻烦,而且判决胜诉之后还可以限高等其他措施逼迫对方当事人执行判决书。

综上,要不要请律师、什么时候请律师、如何请律师等,这些问题结果都出来了。每位当事人据实而定,世上没有一个万事皆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