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复杂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法宝引证码】CLI.C.
——为债务人节省了约600多万元诉讼费
参与单位: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期间,9个债务人(含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共同与债权人X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获得授信7.8亿元,并签订了19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累计贷款7.3亿元,债权人依合同发放了贷款。此后,债务人因偿债能力不足陆续向债权银行申请合同展期,双方先后签订了8份《人民币借款展期合同》,但合同到期后债务人仍未能悉数偿还贷款。截至2017年9月,债务人尚欠贷款本息约7.1亿元。债权人遂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其中,东莞市中院对部分债务约1.1亿元进行了诉中调解,余下约6亿元债务于2017年9月25日移交东莞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移送的调解案件后,东莞金调委认真梳理总结分析本案特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该案涉及20多份借贷(展期)合同,为东莞辖区近年来较大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之一,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二是债务人情况特殊。案件涉及债务人9人(包括5家公司和4个自然人),4家公司为主债务人,其中2个主债务人为当地较有影响的企业,另有2个主债务人已经停业经营。三是债务关系比较复杂。4个主债务人存在交叉担保,其余1家公司和4个自然人为担保人且负连带担保责任,债务结构复杂,案件协调难度大。四是抵押物、质押物众多。债务人提供其各自所有的各类钢材、钢结构材料、机器设备和590多间房产作为抵押物,同时还有一系列实用新型专利、公司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物。由于案件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如处理不当,将对辖区金融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东莞金调委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专职负责,全面分析案情,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一个月多的细致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统一意见。2017年10月27日,安排当事人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法庭进行现场调解,协调法院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同步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实现调解、司法确认无缝对接。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迄今为止,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调解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成功调解为债务人节省了约600多万元诉讼费,大大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延缓了债务人的还款期限,为债务人下一步开展司法重整,解决经营困难争取了时间,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有力维护了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东莞地区的金融稳定。同时,调解类型实现了从一般小额日常金融消费纠纷向金融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跨越,为广东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金融纠纷非诉解决机制提供了更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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