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不要委托律师?
当事人遇到诉讼纠纷的话,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委托律师,最直接的问题便是律师费。所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自然是建议委托律师。花钱最直接的效果便是省事省心。
但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律师费并不便宜,有可能是好几个月的收入。现实中因为律师费用而放弃委托律师更是极其常见的情况。据统计,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比例平均在57.32%。
当事人如果想要不花钱,又能有律师代理案件,那法律援助就是很好的一项选择!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代理案件。法律援助对当事人来说是免收取任何代理费用。但是,法律援助也有两个问题:
第一,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在援助范围。根据《福州法律援助规定》为例,以下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的;
(二)请求国家赔偿的;
(三)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五)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六)因劳动争议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七)因交通、医疗、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
(八)因遭受家庭、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
(九)因实施见义勇为请求奖励或者主张民事权益的;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五至第八类案件,其中劳动案件占比数量最多。我们一般的经济纠纷案件,例如民间、合同纠纷,这类都不在法律援助范围。另外,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话,可能会要求出具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以证明自己的收入低,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因为法律援助对当事人是免费,但国家是要给律师提供一定的办案补贴,但金额不高。
第二,原则上不能自己选择律师。自己委托律师的话,可以在市场上自行选择。但法律援助的话,援助中心指派后,还要看具体律师是否有时间来承办案件。所以代理律师只能由援助中心来指派,不能当事人自行选择。
不少当事人可能担心,因为援助律师不是自己委托的,可能没有那么尽心尽责。这确实有可能,甚至是概率挺大的情况。但从基本职业道德来说,律师该做的事情,该尽的义务,这都会做到,但想要其像当事人自行委托的案件那样,恐怕也不是现实。总体来说,对经济困难的人来说,法律援助是一项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