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借贷纠纷判决书怎么开证明,借贷纠纷判决书证明的开具流程

阅读:

借贷纠纷判决书证明的开具流程

1. 判决书生效时间的确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判决书都需要开具生效证明。一般来说,二审判决作出即生效,在宣判时即可索要生效证明。而对于一审判决,情况稍显复杂。如果是被告到庭应诉的,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后,可向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书。如果是被告未到庭应诉,即缺席判决的,需要公告期(通常是60日,从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满后,再过十五日,也就是从公告发出后过75天,可索要生效证明。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从送达次日起过十日,可索要对民事部分的生效证明,而刑事部分不需要生效证明。涉外案件则需要在向涉外方送达后30日,方可索要生效证明。

2. 判决书的获取和查询

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判决书。如果不方便亲自前往,可以在经法院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自己去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如果委托的律师是要查询的案件的,律师就可以直接拿当时案件的委托书去法院查询。此外,也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判决书。

3. 结案证明的开具

在借贷纠纷中,如果案件已经结案,并且银行系统能够查询得到,那么是不需要去法院开结案证明的。结案证明可以联系原来承办案件的法官开具。

4. 注意事项

在开具判决书证明或结案证明时,务必确保所有提交的信息和文件都是真实准确的。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法律程序的延误或失败。因此,在申请过程中,应当仔细核对所有文件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综上所述,开具借贷纠纷判决书的证明涉及几个关键步骤:确定判决书的生效时间、获取判决书、查询判决书状态以及开具结案证明。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法院的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