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卢某、被告刘某系多年好友关系。2019年6月初,刘某以做食用油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卢某借款5万元,并口头承诺于同年年底前将款项如数偿还给卢某。
借款期限届满后,卢某多次向刘某催讨,刘某仅通过微信转账向卢某还款1万元,剩余4万元经卢某多次催讨均无果,卢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卢某返还2万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向卢某返还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一直拒绝履行,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所确定的义务。因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这层关系,执行法官遂将二人约至法院进行协商,二人一见面就开始争吵不断,互相指责。
于是,执行法官安排分别对二人进行沟通,从交谈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有个心结,内心对于卢某为了4万元将他告上了法庭很是不快。通过执行法官不断地耐心疏导、释法明理,刘某也意识到是自已有错在先,朋友借钱是出于情义,按时还钱应诚信承诺。
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立即打电话,想办法凑足了2万元现金当场交付给了卢某,承诺剩下余款于下个月底前全部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