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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借贷纠纷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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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一、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感情,有利于以后继续合作,而且协商解决简便、迅速、耗费少、便于执行,因而是一种常用方法。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 协商

是指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2. 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

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4. 诉讼

也就是打官司。一般历时较久,但是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的证据准备

在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原告应准备好如下证据:

  • 借款合同原件;
  • 被告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 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借款合同纠纷中的利息规定

关于借款的利率一般以双方的约定为主,但也不是全都如此,应该区别不同情况依法确定。此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四、无效借贷合同的处理

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此外,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五、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仲裁规定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未签订借款合同发生纠纷,一般应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未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合同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处理借贷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途径,且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准备,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无效借贷合同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仲裁也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