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P2P借贷纠纷的法律性质。P2P网贷模式是一种新型的金融模式,但由于缺乏贷款牌照,其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因此,P2P借贷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受理案件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法院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追索债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失效、没有书面借据或者合同的,或者超过三年的借款纠纷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P2P借贷纠纷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如果借款人在借贷后不按约定时间还贷,作为债权人的网贷平台有权力对债务人提起民事诉讼。另一方面,如果P2P平台通过服务费、催收费等名目变相收取的费用以及约定的相应违约金,人民法院对最高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不予保护。
此外,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也不包括P2P借贷纠纷。互联网法院主要审理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而不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
当法院不予受理P2P借贷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仲裁或者调解来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法院不受理P2P借贷纠纷官司的原因主要包括P2P借贷纠纷的法律性质、法院受理案件的依据、P2P借贷纠纷的特殊性以及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