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情人之间的借贷纠纷通常涉及到复杂的情感和财务关系,这类案件的处理往往需要细致分析证据和法律规定。以下是根据互联网整理的一些关键点:
根据互联网,近三年某法院审理的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的数量稳中有增。其中,男方起诉的案件为21件,占全部案件的40.4%;女方起诉的案件为31件,占全部案件的59.6%。这些案件中,原告主张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的案件为38件,占73.1%;主张现金交付的案件为9件,占17.3%;主张既有转账又有现金支付的案件为5件,占9.6%。这些案件中的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近六成的案件涉案金额在30万元以下,有的案件涉案金额甚至不足万元。
在情人之间主张借贷关系时,举证责任的分配应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如果一方根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另一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该情形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的情形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应由主张借款关系的一方对其与对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以及其实际给付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如果情人之间以借贷为名,企图用金钱去维系不正当的情人关系,那么这种借贷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互联网,如果双方以情人关系相聚期间订立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那么该协议应属无效行为,所得的财产应返还。
综上所述,第三者情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处理起来较为复杂,不仅涉及到情感因素,还涉及到财产关系和法律问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双方的举证情况、借款的用途、款项的性质等,以确保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