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案件的办理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如果双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借款纠纷案件的基本办理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