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被告:刘海江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判决结果:刘海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律师代理费合计265182.34元,并承担自2023年7月11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和罚息。
原告:刘江 被告:王文福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判决结果:王文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江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3月22日起计算至被告还清本金之日止,按年15.4%计算的利息。
原告:普福醒 被告:刘江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判决结果:刘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普福醒偿还借款本金15,204元。
原告:江** 被告:刘**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处理结果: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的确切地址,导致法院无法送达,故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以上是关于刘江借款纠纷的部分案例,包括了原告、被告以及判决结果等信息。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类型的借款纠纷以及法院如何处理这些案件。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