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莲湖法院妥善调处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经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消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对立情绪。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郝睿(化名)2015年入职某培训中心担任教师, 2021年,郝睿因故提出离职,但因其与培训中心经济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遂向莲湖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申请,仲裁委裁决培训中心向郝睿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培训中心不服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劳动关系成立及解除事实并无异议,但对是否应付经济补偿金及应付金额存在较大争议。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李坤结合双方劳动关系事实及法律规定,向原、被告充分释法明理,经过多轮调解,最终消除双方对立情绪,促使当事人在客观、理性的基础上就矛盾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成功后,培训中心依约当庭向郝睿支付了全部款项,给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了劳资和谐,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