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
既不想委曲求全
又不想对簿公堂
还有什么办法
可以妥善地解决问题呢?
2023年第20期《法说平安》
带你走进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
本期提要
李先生是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客户经理,因工作需要,李先生常驻石家庄市工作。2022年3月的一天,李先生突然接到公司的通知,称其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要求,要将李先生辞退。
用人单位认为,在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李先生并没有与公司同心协力共同面对,而是不按规定出勤,在同事群里发表负面的消息,执意要求公司发放提成工资,并与同事发生争执。所以用人单位没有与李先生进行协商,也没有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就在公司的系统架构中将李先生强制退出,导致他无法继续正常上下班打卡。
李先生与公司协商无果,便向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及奖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支付的提成及加班工资。随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由公司支付李先生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6万余元。
然而对于这个裁决结果,双方都不认可。
公司首先认为,以李先生严重违规违纪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合理合法,并且公司没有收到石家庄当地仲裁庭开庭的通知,导致仲裁结果有误。而李先生觉得,他在公司已经工作了将近一年,公司应该向他支付更多的工资及赔偿金。
随后,李先生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公司方因注册地在深圳,便向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南山法院立即将案件委派给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当时双方存在很重的对立情绪,经过多次沟通,公司同意向李先生支付和解金五千元,但李先生对这个方案明确拒绝,要求公司在三天之内支付仲裁裁决金额,或者到石家庄市应诉。
沟通一度陷入僵局。因李先生人在外地,调解员便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再次组织双方在线视频调解,耐心地分析调解与诉讼的利弊: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需要到深圳及石家庄异地应诉,十分不便,还要付出较大的差旅成本。
与此同时,调解员也引导双方相互体谅,适度让步,公司经营有困难、员工再就业也并不容易,终于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向石家庄当地的法院撤回起诉,公司向李先生支付赔偿金和应付工资共计九千元。
想知道更多精彩内容
敬请锁定明晚约七点
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播出的
《法说平安》2023年第20期节目
《劳动争议调解先行 跨越千里圆满解纷》
↓↓↓
关注并进入“深圳政法”微信公众号
点击“法说平安”选择“精彩直播”
明晚即可同步观看
明晚(5月17日)7:00
记得来看哦~
END.
#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