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晓青
在普通百姓的眼中,人民法官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职业?是人民权益的最终捍卫者?还是不偏不倚的执法的机器?今天,姜女士一面题为“一心一意为民办事,依法办案追回欠款”的锦旗,带我们走进宁河法院法官张东兴的审判日常。
2017年6月15日9时,如同往常的每个工作日一样,张法官身穿法袍走进了审判庭,庭下坐着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原告姜某于2011年4月借给被告付某10万元,用于付某的工程资金周转,当年7月,姜某再次出借给付某75000元,两笔借款总计175000元。姜某通过现金方式将借款交给付某后,付某出具了欠条,之后付某陆续还款58000元,尚欠117000元未能归还。2016年12月付某为姜某重新出具了欠条,但付某承诺还款后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姜某遂于2017年6月13日将付某诉至宁河法院。
参与这样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是民事法官最基本的工作内容,民事审判法官们按照法律程序照章裁判,理性裁决,审结之后的后续问题将由执行法官继续跟进。张东兴却不仅仅拘泥于坐堂办案,他更坚持“善始善终”的工作作风,时刻注意从矛盾的源头化解纠纷,与庭上的威严庄重不同的是,他擅长利用轻松的调解环境缓和当事人的矛盾。庭下,他时常跟当事人拉拉家常、谈谈心,在交谈中慢慢化解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在他的调解下,情绪激烈的当事人自然而然的放下心中芥蒂,平和地解决纠纷。
在姜某与付某的案件中,他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了调解,本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他力促双方各让一步,姜某放宽还款期限,付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最终达成了还款协议,付某每半年还款一次,117000元分三次还清,这既保障了姜某的权益,又减轻了付某的经济压力。协议达成后,张东兴在每个履行期届满前及时督促付某履行义务,直至近日,在他的督促下,付某将三期欠款全部还清,而姜某也终于在2019年春节前夕收回了剩余款项,案件顺利结束。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姜某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同时也充分理解了人民法官这一职业,于是她将一幅锦旗送给张东兴,感谢张法官这一年半以来对她案件的重视和所做努力。
其实,张法官不仅对待姜某的案件如此尽心尽力,他对待所有的案件都饱含了人性化的司法理念。大到民工兄弟的工程款、公司企业的买卖款以及居民的拆迁款,小到工人的劳务费和普通百姓的借款等等,由他帮助追回的欠款多达数百万元。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他既严格司法,依法办案,又将司法关爱浸透在每一起案件中。“一心一意为民办事”,这既是张东兴的价值追求,也是百姓心中对人民法官最美的呼声和最高的称赞。他常说,司法审判不是冰冷无情的法律机器,也不是程序化的工作流程,审判法官对待每一次庭审、每一起案件都应该充满人文关怀。法官裁判的案件不能只追求结案率,让每一个进入到审判程序的当事人都感受到法治的“人民情怀”,让百姓沐浴在司法的阳光之下,这才是人民法官的品格与追求。
在人民法院系统中,张东兴这样为一心一意民办事的人有千千万,他们用行动告诉我们,“有纠纷找法官”并不是一句空话,法官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解决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也绝不是一句口号,这是法官们用日复一日的行动所践行的使命。儒家有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法治的道路上,要实现现代化法治国家,实现司法之阳光普照,人文主义的司法理念不可或缺,这种理念植根于每位法官心中,也必展现于人民群众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