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麦柱仲
出生日期:1968年3月25日出生
住址:东莞市长安镇咸西莲锋北路88号咸西莲花村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麦柱仲、蔡爱仙与申请执行人麦国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款项暂合计元,另,被执行人还应承担本案执行费暂计97986元,上述共合计元。
执行案号:(2019)粤19执181号
执行依据:(2018)粤19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元(暂计)
执行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钟书记员 1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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