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推荐秘闻知识:广宁法院借贷纠纷,两会为什么要审议法院工作报告

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法律要素在评价体系中约占三分二。

肇庆把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后发优势,努力打造大湾区营商环境新高地。

聚焦发展新格局,肇庆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从司法角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我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抢抓“双区驱动”“双核联动”重大机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

维护安全稳定经济社会环境

2019年,全市法院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7件,其中扰乱市场秩序罪64件,金融诈骗罪19件,侵犯知识产权罪6件,维护市场秩序和规则。把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结合,审理肖惠泉等12人涉嫌强制交易等多项罪名的黑恶案件。


在林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中,端州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林某在辞职后利用从原工作企业拷贝走的核心技术和客户资料,生产同类产品并销售,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对林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令其向原工作企业退赔损失近240万元。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严把经济犯罪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准确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2

保障充满活力融资

创业环境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28296件,其中知识产权案件437件,保护和鼓励智力创新;金融借款、保险、证券、融资租赁等案件1604件,从司法角度规范金融市场;涉商品房纠纷案件1743件,保障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0042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小明 摄


加强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分管民事审判副院长参加了香港城市大学与广东高院联合举办的法官素能提升研修班。在香港丰田通商有限公司诉大旺奇昌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在《债务重组协议中》明确了受香港法律管辖,法官在充分研究两地法律规则、具体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案例后,在合同争议的实体问题上依法适用香港法律,在程序问题上适用内地法律。案件判决后双方均认为法律适用正确,不提出上诉,妥善解决涉诉标的额较高的涉港商事纠纷,并为肇庆地区适用香港法律处理涉港案件开创先河。


3

维护公平市场交易环境

倡导诚实守信,加快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按照省法院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开展16次集中执行行动,涉及案件307宗。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各类涉民生积案313件,执行到位标的1577.27万元。不断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肇庆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用准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共对27人罚款48.2万元,拘留113人,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8216人次,对12500人限制高消费。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共组织网拍2110次,成交金额8.08亿元,溢价率93.3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773.13万元。


在悦某公司拖欠中建某建筑公司工程款执行案件中,由于涉案标的额高达1.3亿,但悦某公司的可供执行财产仅有御某某商住小区项目,该项目已建成并预售了4幢,另外6幢“烂尾”。广宁法院在县委的支持下,多方沟通协调,加强联动执行,最终御某某商住小区项目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以1.87亿元成交,该项目被顺利 “接盘”,充分保障工程建筑方及300多户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4

完善市场主体救助和退出机制

肇庆法院组建破产审判专业团队,2019年审结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41件。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及“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切实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推动落实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促进有发展潜力的危困企业再生;推动设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推动完善府院联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加强破产审判组织和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破产审判整体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抓好“僵尸企业”清理和“执转破”工作,加大力度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确保破产案件收结案良性循环。


5

助力规范高效政务环境建设

对因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引发的纠纷,认真审查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和违约责任;对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坚决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


在高要某汽车零部件公司、长春某汽车实业公司诉高要区政府行政协议与行政赔偿纠纷一案中,高要区政府为招商引资与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及系列补充协议,承诺给予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后又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协议,被肇庆中院依法判决确认未履行行政协议的行为违法并赔偿相关损失。


6

完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

纠纷化解机制

出台《肇庆市两级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对全市法院的多元解纷工作提出明确指导,与市工会、市司法局、市人行、市侨联等部门联动,深入推进“法院+”调解模式诉调对接工作。把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全省网上调解平台进行互联网在线调解乃至司法确认,提高当事人接受调解及调解成功的数量。与“金调委”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备忘录》,鼎湖、高要、四会和德庆陆续加入,设置专门调解室、调解员队伍和标准化操作流程。三年来,全市法院向金融调解委员会移交调解案件609宗,调解金额达2670.46 万元,金融解纷工作成绩得到省高院、省人行及肇庆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省法院龚稼立院长对此作出肯定批示,新华网于2019年5月5日对肇庆市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了宣传报道,形成了广泛的社会效应。2019年11月,肇庆中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召开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具体工作目标。


另外,我市成为广东省两个涉侨多元化解工作作的试点单位之一,在全省率先建立涉侨多元解纷机制,获中国侨联法顾委肯定,于2019年12月到最高人民法院作经验交流。


7

营造阳光便民司法服务环境

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前沿阵地,以“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为建设目标,肇庆中院启动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并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获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示范窗口称号。全市法院均设立了网上自助立案区,并开通跨域立案渠道,有效突破立案时间和空间上限制,方便企业、群众等当事人就近快捷立案,截至2019年11月底受理异地立案申请28起,协助向异地法院申请立案26起。广泛应用“e送达平台”,实现线上送达方式操作全覆盖。深入推进信息化与诉讼服务的深度融合,开通微信诉讼服务平台、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等,将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活动。


8

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良影响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保全手段,尽可能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中严格审查,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灵活采用对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有利的保全措施,依法及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执行中不断提升执行效率,以执行和解、“放鱼回塘”等更灵活的方式在提升执行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执行查封、扣押等司法活动给企业继续经营带来的影响。

肇庆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邱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广宁法院15天促成执行和解,解除“高消令”。


9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提高审判质效

由多数入手,研判发改案件原因对策。对前一阶段发改数量最多、比例最高的案件类型,通过召开全市法院专门的业务交流会议,分析、探讨、改进。从平台出发,共享发改案件类型缘由。建立发改案件共享平台,对案件发改原因进行公开,既防范发改随意性,又避免类案二度发改。以引导为方法,统一裁判尺度,促使类案同判。出台《借贷类案件裁判指引》,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用评查作手段,倒逼释法说理,推动质量提升。在全市法院评选出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十大优秀案例及三场优秀庭审,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年初科学设定审判目标,分解季度任务,实行“每周一汇报、每月一小结、每季一分析”的定期动态监管;制定《年度审判管理工作要点》《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移交管理规范》《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规范院庭领导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办法》等规章制度,狠抓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存案量、发改率和执行实效等关键指标。肇庆法院审判效率连续三年稳居全省前三。


10

推动各项政策

落地见效

出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双十条”措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进一步了解民营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需求和建议,肇庆中院副院长邓成明带队实地赴封开、德庆走访8家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分别与封开、德庆两地的法院、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数据、应急管理局、环保局、交通局、农村农业局及工商联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充分聆听企业在的司法需求,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在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中的措施、存在问题以及对法院的意见建议。


多家基层法院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等普法活动,通过法律培训、提供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针对诉讼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法经营。



编辑|公正肇庆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