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章焕
执行案号: (2017)粤1704执745号
立案时间: 2017年8月30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冯章焕
身份证号码:449131X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阳江市江城区华联路57号伴湖豪庭3幢1单元1402房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梁之文与被执行人冯章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粤1704民初184号民事判决,已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欠款本金836794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6084元,执行费10768元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
谭良花
执行案号:(2018)粤1704执223号
立案时间:2018年3月21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谭良花
身份证号码:4401024
户籍所在地/经常住所地:阳江市阳东区雅韶镇雅韶村委会中古村2号
案件详情:
申请执行人沙陈姐与被执行人谭良花、谭建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粤1704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已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支付欠款10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2300元,执行费1400元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义务。
承办人:冯法官
承办人联系电话:0662-661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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