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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百科报道:借贷纠纷多久可以结案,虚构借条并起诉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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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严碧花 周蓉蓉 郑跃)7张打印的格式化借条,5天内自愿调解结案,保持沉默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运用调查核实权,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查明真相,让一起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水落石出,检方督促公安机关对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陈某立案侦查。

借贷案件 疑点重重

郭某因林某欠钱不还,将林某起诉至法院,在执行阶段,林某的另一个债权人陈某却在此时突然起诉林某,且双方很快就调解结案了,陈某刚好可以分配林某被执行案件的执行款,郭某认为其中可能存在虚假诉讼,向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检察官介入后发现疑点:陈某提供给法院的7张借条均为打印的格式化借条,这与民间出具借条的习惯不太一样;其中两笔借款不是直接从陈某账户汇入林某账户,对应的两张借条分别对汇款人及收款人予以手写备注;诉讼中林某放弃答辩,悉数承认原告诉求,双方自愿调解结案,但7个案件从立案受理到调解书制作仅5天,诉讼进度超乎寻常。林某与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均已进入执行阶段,此时陈某与林某调解结案后,陈某刚好可以参与分配执行款,有如此凑巧的事?

针对书面审查中发现的案件疑点,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展开外围取证,发现林某与陈某近两年来资金往来频繁。双方的不动产交易记录显示:2018年2月,林某将其位于福清市中心价值100余万元的房产以50万元低价卖给陈某,但双方的银行往来明细中并未发现该笔50万元的流水记录。检察官判断,林某与陈某的行为极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经检察长决定,该院启动重大诉讼监督调查程序,将线索移送该院诉讼监督调查办案组,联合成立专案调查组共同对该案进行调查。

深入调查真相大白

专案调查组针对外围取证中发现的林某以明显低价转让房产却没有将款项用于偿还执行款项的行为,认定林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福清检方积极争取公安机关配合,并将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开展上网追逃,后林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缉拿归案。

林某到案后闪烁其辞,现有证据仅能证明林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还不能证明林某与陈某合谋虚假诉讼。调查组多次讯问都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调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调查组检察官反复翻阅案卷材料、深入走访调查,寻找案件突破口。调查组发现陈某曾对林某暴力逼债,检察官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口,因此对林某开展思想动员。在检察官的耐心动员下,林某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林某向陈某借款中的一部分约170万元已于起诉前还清,但林某还欠陈某一部分款项未还。陈某为了达到参与分配执行款的目的,要求林某根据原借款流水重新出具借条用于提起虚假诉讼,陈某也出具相应金额的借条及声明给林某以抵销虚构出来的“债务”,相关借条及声明目前就放在林某位于泉州的暂住处。两人约定,所得执行款项扣除林某借款及利息后,剩余部分由林某所得。

今年3月,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陈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

深化监督 拓展效果

日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就该系列案涉及的7份错误的民事调解书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已获法院裁定再审。

由于林某名下的房产、车位正处于法院拍卖阶段,为保障合法债权人权益,该院函告法院建议暂缓执行上述7份调解书;同时还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法检两家共同提升对虚假诉讼的防范意识,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