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新闻讯(记者 孙海颖)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的主持下,一场历时两年多的涉行政机关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大庆市肇源县义顺蒙古族乡(以下简称义顺乡)农民李景好当场对法官竖起大拇指:“咱们法院真是老百姓的主心骨啊!”被执行人义顺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则代表全乡父老向合议庭深深鞠了一躬。
石时态去新城项目实地考察。
滥用职权 私用公章乱借钱
2011年,义顺乡政府通过招商引资,与某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置换开发协议书》,选定该公司在原乡政府院内约1万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设新城,并在乡里另辟土地为乡政府建一座新的办公楼,工程总预算约2000万元。
2012年的夏天,地产公司找到义顺乡原党委书记张建国,表示资金出了问题,房子盖不下去了,按照当初的协议,乡政府负责提供土地,地产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乡政府对地产公司没有资金支持的义务,但张建国觉得项目不能拖,必须按时完工,地产公司建议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建设资金,张建国同意了。很快,乡招商办原副主任袁庆某找到该乡农民李景好借钱,李景好表示:“我就认张建国书记,只要张建国在借条上签字,就可以借钱。张建国又同意了。”
随着借的钱越来越多,李景好找张建国要钱了,张建国在无钱可还的情况下,为了表示这钱“黄”不了,又重新给李景好开具了新的借条,并私自盖上了义顺乡政府或乡财政所的公章,而在这一行为作出时,张建国并没有按规定召开乡党委会讨论研究,也没有和乡长沟通便自行决定了。甚至为了盖章方便,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随身携带着乡政府的公章,对此,其他乡党政班子成员毫不知情,到案发时,张建国以乡政府的名义向李景好出具借据超过800万元。
2015年,张建国因滥用职权罪、骗取贷款罪被肇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袁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但是义顺乡政府却深陷泥沼,背上了沉重的债务。2017年,李景好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义顺乡政府,请求判令乡政府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200多万元。
合议庭约见李景好听取意见。
民告官胜诉 还清欠款却要几十年
李景好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2014年至2015年间的8张借条上,都有张建国和袁某的签名,都盖有义顺乡政府或乡财政所的公章。2018年,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李景好的诉讼请求,义顺乡政府在限期内给付李景好借款本金830多万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送达后,义顺乡政府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李景好申请强制执行,义顺乡政府仍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1月,最高法院驳回义顺乡政府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到大庆市询问袁庆某。
义顺乡是一个只有1.6万多人口的小乡,830多万的本金加上利息过千万,对义顺乡政府来说不是个小数目,难以承担。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年多来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此案,最终义顺乡政府答应每年偿还30万元,直至还清为止,可这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李景好接受不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义顺乡政府的银行账户,义顺乡政府的多项资金支出受到了影响。
这起普通农民和乡政府的债务纠纷案件的执行难以推进。义顺乡政府没能力支付欠款,李景好赢了官司却要不到欠款。
合议庭到监狱讯问张建国。
大法官提级办案 各让一步终和解
农民李景好与义顺乡政府借款纠纷执行案件很有特点,被执行人是党政机关,且此案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要求今年年底以前执结。
考虑到此案案情复杂、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难度大,2019年9月23日,石时态决定此案由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并由自己亲自承办,与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高级法官王启胜,执行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洪亮共同组成合议庭。
石时态详细查阅了本案案卷和相关刑事案卷,并亲自提审了正在服刑的张建国,掌握案件和资金的来龙去脉,并走访了乡政府和新城项目,深入调查借款数量、过程、用途等情况,与各级乡党委、政府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了明确解答,谈话至深夜。
石时态主持听证会。
随后,石时态又多次约见李景好,石时态认为此案双方执行人都有执行和解的意愿,县委、县政府也表示会支持乡政府达成和解,履行义务。于是,11月19日,听证会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义顺乡每年的财政运转经费只有140万左右,面对本息1200多万的欠款,乡政府法定代表人连连摇头:“这么大数字,全乡多少年都翻不了身!”“我们老百姓打官司就是相信法律,相信法院的判决,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判决书判了多少我就认多少!”李景好说。
双方都表示愿意和解,石时态说,执行和解要依据法律,注重情理,如果严格按执行相关规定,因为义顺乡政府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限,申请执行人每年只能执得几十万元,执行时间会拖得很长。原判决利息确实较高,如果申请执行人考虑放弃利息部分,案件能够尽快执行完毕,这对申请执行人是合算的,对义顺乡政府今后的发展也是有利的,石时态表示,希望双方能达成“双赢”的协议。
最后,义顺乡政府法定代表人表示,如果李景好放弃利息,可以想尽办法履行法院判决,李景好也表示,只要能尽快执行,利息可以让步。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义顺乡政府表示,将尽全力想办法筹款,830多万的借款本金分两年还清,今年年底前支付400万,剩下的明年一次性还。李景好表示放弃利息。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石时态大法官主持达成的和解协议都十分满意,称赞大法官办案讲法、讲理、讲情、水平高,李景好当场申请解除了对义顺乡政府银行账户的冻结,这起案件执行完毕,李景好将如期拿到自己借出的欠款,义顺乡政府也将放下包袱轻装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