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逾期未偿还购车贷款引发的追偿权纠纷,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来,购车人赵某通过某汽车销售公司向银行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某汽车销售公司为赵某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赵某前期正常还款,但后来其未能按期还款,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担保人代其偿还了银行贷款5千余元,因某汽车销售公司和赵某就代偿款给付事宜协商未果,某汽车销售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偿还垫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1千余元,共计6千余元。
桥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到案件后,调解员吴杰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赵某对贷款逾期未还事实表示认可,并称当时资金紧张未能按时还款,不是故意违约,同时他认为某汽车销售公司提出的违约金数额过高,希望能够降低金额。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综合考虑赵某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及时与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说明赵某面临的困难以及积极的还款意愿。在调解员积极协调和努力沟通下,某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被调解员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打动,表示如赵某能够一次性支付代偿款项,可以不再向赵某主张违约金,至此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赵某一次性支付了代偿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