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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资深发布:青海借贷纠纷律所,法律援助它的寓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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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近千名律师中75%集中在西宁、海东两地,草原牧区律师资源严重不足,有11个县律师“零存在”……律师资源短缺的老少边穷地区的群众对法律服务充满了渴望和期盼。

这是老百姓普遍关心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也是青海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瓶颈、长期困境。

如今,随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不断深化实施,随着一批批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的到来,这一切都得到了极大改变:青海省消除了无律师县,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全覆盖,为边远牧区法律援助工作注入了活力,让偏远牧区广大群众享受平等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再是梦。

组织志愿者观摩尖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律援助律师走访贵南县过马营镇直亥村,受援人献哈达。

组织志愿律师开展牧场宣传。

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法律援助志愿者,一个承载着光荣与梦想的称号;法律援助志愿者,一个肩负着责任与使命的团队。

2009年,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通过每年组织一批律师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边远、最艰苦、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去,为中国的法律援助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是服务于青海省平均海拔4300多米的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女律师耿静芳初来高原时在法律援助手记里写下的一段话。

在经历了高原地区带来的身体、生活习惯、语言交流等不适后,耿静芳坚守法治信仰、理想信念,践行为民情怀,初到服务地就圆满处理了一起涉及26名农民工的讨薪案件,获赠饱含当事人感激之情的“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锦旗。

案件接踵而至,咨询者纷至沓来,那份沉甸甸的信任驱散了身处异乡的惆怅,深深爱上了这片土地。到服务地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耿静芳就受理了各类法援案件20余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作为一名光荣的‘1+1’法律援助律师,我愿为雪域高原撒播法治阳光贡献自己的力量。” 耿静芳说。

秉承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服务于青海省的一批批志愿律师远离喧闹的大城市,离别朝夕相处的亲朋好友,放弃丰厚的收入和优越条件,赶赴草原牧区,克服高寒缺氧、语言不通、生活不便等现实困难,把服务地当第二故乡,积极主动担当,广泛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援助案件管理,把法律服务带到边远州县、贫困乡村,让法治阳光洒满高原大地,把法治理念植入群众心田。

来自广东、浙江、安徽等省的志愿者律师积极牵线搭桥,建立了派出地和服务地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协作机制。来自浙江的汪红妖、内蒙古的严桂琴律师起草的《企业法律体检指南》《扫黑除恶案件法律实务指引》,为当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服务贵南的志愿者律师蔡易果,在贵南县一干就是三年,2016年服务期满后,申请成立了贵南县唯一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刚察县的志愿者律师蔡宜果和卜实,在服务期满后申请开办律所、设立分所,填补了青海省两个无律师县的空白。

……

十年来,124名来自全国18省(市、区)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坚守法治信仰,高擎法援精神, 践行不忘初心、恪守为民的情怀,先后远赴11个无律师和律师资源短缺的县参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98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近9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千余份,开展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培养当地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82人,有效缓解了我省部分地区律师资源短缺的现实问题,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

驱车三百多公里,奔波于山大沟深的村落,用了整整两个日夜,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一年半的因机械租赁合同造成的群体性纠纷。负责这起纠纷调解的是当时在海南州服务的志愿者律师杨生鑫。如今再回忆起来,杨生鑫却当成是自己人生中一段宝贵的财富:“我的初心就是为了让弱势群体在法律事务方面能够真正实现公平正义,能够与其他人一样享受到法治的阳光。”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基本职能。多年来,派遣到青海省的“1+1”志愿者们深入贫困地区,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中西部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律师资源短缺的偏远牧区的群众,在面对纠纷时,不再感到无助。

“谢谢周律师,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我们全家都感激您。”这是在玉树州囊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生的一幕,受援当事人将洁白的哈达献给从四川绵阳来的“1+1”法律援助志愿女律师周剑英,感谢周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才得以将一家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和钱款从已过世的母亲的存折中取出来,解了全家的燃眉之急。

在周剑英看来,认真用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是一个法律援助人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只有把来访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用真心才能把事情做好。” 周剑英说,在平时工作中,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大都是老年人、偏远地区的农牧民,受法律意识淡薄等自身因素制约,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他们往往不知所措、求助无门,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必须去面对并帮助他们。

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广大志愿者律师紧密结合服务地实际,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奔赴受援地,深入农村牧区、走村入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困难地区和群众送上法治温暖,让每个人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据统计,去年来青海参加志愿者服务的18名律师,一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96件,接待咨询2万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360场次,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114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多播撒一粒法治的种子,就多一份安宁与和谐。多年来,“1+1”行动广大志愿律师同心协力服务,加大法治宣传的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让法治宣传走进乡镇社区、街道广场和农场牧区,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服务地人民群众的心里,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厚培法治土壤,消除法治贫瘠,切实提高了服务地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连续两年在刚察县服务的“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刘兰江律师,了解到服务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匮乏的现状,切身感受到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渴望,体会到服务地的困难群体确实需要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不求回报,为当地需要帮助的牧民带去了专业的法律帮助。

同样在海北门源服务的严桂琴律师,无论是恶劣天气还是严重身体不适,都坚持每天为当地法律工作者做培训至少40分钟,在服务期的一年间从未间断。多年来,广大志愿者律师通过传帮带,手把手为志愿者大学生传授法律实务和办案技巧,注重培养本地法律服务人才,让“永久牌”的当地法律服务工作者逐渐替代“飞鸽牌”的志愿者,形成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所带的大学生志愿者已经能够开展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代写法律文书,7名志愿者大学生能够独立办案,4名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地开办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5名志愿者律师先后获得服务地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奖励,赢得当地老百姓的信任和赞誉。

让法援精神薪火相传

张徕民律师担任海西州都兰县8个村委会法律顾问,邱蔚芜律师担任海南州贵南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及6个村法律顾问,郑穗军律师担任黄南州两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以及15个民族村、居委会的法治村长或法治委员……

一组数据显示,“1+1”行动实施10年来,派遣到青海省的志愿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124家,仅去年来青海参加志愿者服务的18名律师就担任43家政府机关和村居法律顾问,4人担任法治村主任和法治委员,为加快服务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志愿者担任服务地的政府法律顾问,是近年来“1+1”行动的一大特色。志愿者围绕服务地重大项目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的制定等,给出切实有效的法律建议,极大地提高了政府行政的规范性和综合效能,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不仅如此,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中,“1+1”行动志愿律师主动融入青海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加“枫桥经验”青海化实践,深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青海发展战略,立足于生态保护优先,着眼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赴青海开展“1+1”行动的志愿律师,积极参与地方治理,积极处理环境保护案件和纠纷。在海南州的杨生鑫律师,成功调解了涉及三江源保护的采矿权终止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生产生活秩序。

服务于果洛州的郝国辰、卢龙吉律师,参加了青海省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处理,通过1+1律师的充分协调,检察院与被告人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环境修复费用达成了调解,二十多万元修复费用当即到位,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环境修复,实现了自然环境的有效修复,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青海省地处西部,既是民族地区,又是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覆盖,贫困发生率高,区域性贫困问题突出,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青海省司法厅聚焦中央精准脱贫攻坚战、青海省脱贫富民战略,将法律援助工作融入精准脱贫战略中,指导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每名志愿者律师担任服务地村居法律顾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通过定期坐班、微信群、电话答询、法治讲座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表示,如今,在广大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下,“1+1”行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深入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战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逐渐成为司法工作的一大形象品牌。

“10年来,‘1+1’志愿者行动能够扎根青海,并结出累累硕果,离不开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全国律协的关心厚爱,离不开援青兄弟省(市)司法厅(局)的鼎力支持,离不开广大志愿者律师的无私奉献。”刘天海表示, 回顾近年来青海“1+1”项目的组织实施,深切体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1+1”志愿者行动的永恒底色,强化组织领导,是“1+1”志愿者行动的重要保障,做好服务保障,是“1+1”志愿者行动服务地的必尽之责。今后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广大志愿者律师一道,把“1+1”行动这一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工程落实好,用法律途径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播撒法治阳光,确保各地困难群众同等享有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