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给大家科普一下余强民间借贷纠纷,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电话

阅读: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

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或“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治疗领域划分的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21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并购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和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批复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授权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新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9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68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2019年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58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吉诚,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峰,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较2019年度未发生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1]0813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330,887,358.20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9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8,447,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39%。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992,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3,788,800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贻意主持,公司监事曾焕群、张高桥、苏丽萍,公司财务总监吕孙战,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其他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7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0456号《审计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230,349,720.53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6、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0年年报审计费用共计壹佰万元整,并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4月22 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意药业”或“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