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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百科报道:曲靖金冠地产借贷纠纷,老赖名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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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权威,打击逃避执行行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麒麟区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都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定期曝光,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信用惩戒,并在银行贷款、招投标、乘坐飞机、动车等高消费、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方面进行限制,多角度全方位督促其履行义务。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现将第五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如下:

1.被执行人:曲靖市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邓金献

机构代码:-4

地址:曲靖市寥廓北路(白石江公园后门对面)

执行案号:(2016)云0303字第84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3918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金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租金人民币951543元,诉讼费6657.5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天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7

法人:赵和平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社区潇湘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386号

执行依据:(2011)麒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天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诉讼费、延期利息共计人民币306403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荣鑫商贸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0

地址:麒麟区翠峰西路张家凹村

法人: 张永

住址:曲靖市陆良县板桥镇板桥村委会张家院子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124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3417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荣鑫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新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洺贤、张永、杨静支付申请执行人所欠债务共计人民币547312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被执行人:云南新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0

地址:麒麟区麟瑞小区金湘苑B座1401号

法人:李洺贤

住址:麒麟区金麟湾花园小区91栋

5.被执行人:曲靖市盛华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6

地址:曲靖市南宁南路王家桥385号

法人:张志华

执行案号:(2013)麒执字第608号

执行依据:(2013)麒民初字第852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盛华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所欠货款人民币43311.50元、利息648元及诉讼费44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6.被执行人:云南曲靖麒麟区旅游有限公司

总经理:张云 (负责人)

机构代码:-0

地址:曲靖市麒麟南路99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405号

执行依据:(2015)曲中民终第344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云南曲靖麒麟区旅游有限公司、孙黎明支付申请执行人所欠债务人民币138535元、诉讼费614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以劳养武煤矿

法人:张石学

机构代码:-3

地址:麒麟区东山镇独木村委会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2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1231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以劳养武煤矿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人民币95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8.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东山华兴煤矿

法人:赵文周

机构代码:-9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独木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115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374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东山华兴煤矿支付申请执行人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6249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9.被执行人:曲靖唱响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郭莉

机构代码:-0

地址:曲靖市开发区三元名城步行街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346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2014)曲中民终字第979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唱响娱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人民币138000元,利息10162元(6%年息),一审诉讼费3077元,二审诉讼费322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0.被执行人:曲靖市超越腾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王雄兵

地址:曲靖市建宁东路永安制药厂临街铺面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1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1608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超越腾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雄兵、杨晶晶偿还申请执行人各项债务合计人民币3141526.1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1.被执行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玖田有限公司

法人:杜玖田

机构代码:-1

地址: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小海子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329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2602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玖田有限公司偿还申请执行人租金及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88713.96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2.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建苍煤业有限公司

法人:李建林

机构代码:-5

地址:麒麟区越州镇向桂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1349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1151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麒麟区建苍煤业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伤残就业补助及护理费共计人民币48249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3.被执行人:曲靖市东晨传媒有限公司

法人:王自平

机构代码:-6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37号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1034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曲靖市东晨传媒有限公司赔偿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及诉讼费共计人民币60797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4.被执行人:胡万青

性别:男

证件号码:73****0993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黄泥堡上村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234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1679号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胡万青、许会芬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40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5.被执行人:许会芬

性别:女

证件号码:77****90967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社区5组

16.被执行人:谢同杰

性别:男

证件号码:62****0012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468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715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谢同杰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利息、诉讼费共计人民币125168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7.被执行人:孟杰

性别:男

证件号码:88****0033

住址:富源县毛耳角村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285号

执行依据:(2015)曲中民终字第803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孟杰偿还申请执行人财产损失人民币14295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8.被执行人:陈佳敏

性别:女

证件号码:94****0327

住址:麒麟区南宁北路215号83栋2单元4楼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陈佳敏偿还申请执行人财产损失人民币2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19.被执行人:刘克非

性别:男

证件号码:67****2456

住址:昆明市丰源路幸福佳源小区一期4栋3单元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446号

执行依据:(2015)曲中民终字第3367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云南风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克非、李涛、熊聪偿还申请执行人财产损失人民币22504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被执行人:王礼发

性别:男

证件号码:73****0934

住址:麒麟区越州镇曲靖瓷业有限公司27栋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316号

执行依据:(2013)麒民初字第1037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王礼发偿还申请执行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8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1.被执行人:王华明

性别:男

证件号码:82****0632

住址:麒麟区东山镇石头寨村委会得勒坡村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423号

执行依据:(2015)麒刑初字第27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王华明偿还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4597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2.被执行人:刘正方

性别:男

证件号码:66****0937

住址: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水城村

执行案号:(2015)云0302执字第808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2035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正方、李会菊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2784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3.被执行人:李会菊

性别:女

证件号码:64****1002

24.被执行人:刘保

性别:男

证件号码:78****2419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乡庄家圩村委会第八村

执行案号:(2014)麒执字第45号

执行依据:(2012)麒民初字第1380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保偿还申请执行人修理材料款人民币9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5.被执行人:刘建才

性别:男

证件号码:77****0638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独木村委会禾草必村

执行案号:(2014)麒执字第426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458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建才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人民币30744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6.被执行人:张新跃

性别:男

证件号码:54****0337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188号26栋3单元

执行案号:(2014)麒执字第108号

执行依据:(2013)石民初字第61号民事判决书、(2014)石法委执字第3号委托执行函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张新跃偿还申请执行人肇事赔偿费人民币12524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7.被执行人:刘雄彪

性别:男

证件号码:85****2715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丰登西刘屯上村

执行案号:(2014)麒执字第816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872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雄彪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人民币15175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8.被执行人:叶春

性别:男

证件号码:78****0296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迎霞路5号家园小区35栋

执行案号:(2013)麒执字第140号

执行依据:(2012)麒民初字第2021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叶春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人民币67607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9.被执行人:王坤乾

性别:男

证件号码:72****1276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路上南园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421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2653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王坤乾、邓雷偿还申请执行人运输费人民币14361.8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0.被执行人:邓雷

性别:男

证件号码:75****6358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珠源东路26号1栋2单元

31.被执行人:李乳雄

性别:男

证件号码:83****0713

住址:曲靖市富源县小栗树塘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421号

执行依据:(2011)麒刑初字第6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李乳雄偿还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5887.21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2.被执行人:毕清华

性别:男

证件号码:76****2437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乡小坝圩村委会

执行案号:(2011)麒法执字第22号

执行依据:(2009)麒刑初字第2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毕清华偿还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3.被执行人:熊彬

性别:男

证件号码:73****0612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军分区干休所6栋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460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2511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熊彬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人民币343474.92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4.被执行人:刘会波

性别:男

证件号码:74****2313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金湘花园3栋2单元4楼

执行案号:(2009)麒执字第756号

执行依据:(2008)麒民初字第2855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会波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09000元,诉讼费2916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5.被执行人:邰玮

性别:男

证件号码:76****0318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286号6栋2单元3楼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1066号

执行依据:(2009)麒刑初字第25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邰玮偿还申请执行人债务人民币46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6.被执行人:陈小金

性别:男

证件号码:72****271X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红庙村委会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661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394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陈小金偿还申请执行人劳务报酬人民币1003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7.被执行人:黄亚常

性别:男

证件号码:73****9316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曲陆苑小区8栋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927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02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黄亚常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人民币338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8.被执行人:李开富

性别:男

证件号码:64****0935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野毛村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148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2664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李开富偿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人民币76996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9.被执行人:方石荣

性别:男

证件号码:67****0293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南城门社区7组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169号

执行依据:(2015)麒刑初字第1865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毕清华给付申请执行人抚养费人民币36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0.被执行人:谭永强

性别:男

证件号码:89****0953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南关五组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475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2786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谭永强偿还申请执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366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1.被执行人:李秀丽

性别:女

证件号码:78****0325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玄坛社区杨家新村F栋1单元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760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2874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李秀丽、仝光建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8415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2.被执行人:仝光建

性别:男

证件号码:77****0515

43.被执行人:尤秋芬

性别:女

证件号码:73****0969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幸福小区福泽园506栋C座

执行案号:(2016)云0302执字第722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2653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尤秋芬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及执行费共计人民币5105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4.被执行人:阮朝能

性别:男

证件号码:82****0514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西城街道冯官桥社区白泥坡下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814号

执行依据:(2014)呈民初字第961号民事判决书、(2015)呈委执字第51号委托执行函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阮朝能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交通肇事赔偿人民币867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5.被执行人:尹连华

性别:男

证件号码:66****2718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长河北村九组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650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1547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尹连华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人民币3951.64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6.被执行人:刘平林

性别:男

证件号码:89****2072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珠街乡三源村委会小卢家山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711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309号民事判决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刘平林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租金、水电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4628.3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7.被执行人:荣寿昌

性别:男

证件号码:65****5436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机电城南侧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373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464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荣寿昌、荣绍方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人民币2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8.被执行人:荣绍方

性别:男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桂花社区桂花九村

49.被执行人:李学付

性别:男

证件号码:73****3218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南苑一区香樟路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1002号

执行依据:(2015)麒民初字第57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李学付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人民币6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50.被执行人:阎东坤

性别:男

证件号码:72****0395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1424号

执行依据:(2013)麒民初字第1061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阎东坤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离婚补偿人民币3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51.被执行人:王学政

性别:男

证件号码:73****91236

住址:曲靖市麒麟区三宝街道张家营村委会张家营村

执行案号:(2015)麒执字第498号

执行依据:(2014)麒民初字第1617号民事调解书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执行人王学政、王红江、张小扑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人民币4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52.被执行人:王红江

性别:男

证件号码:79****1233

53.被执行人:张小扑

性别:男

证件号码:66****1258

54.被执行人:李洺贤

性别:男

证件号码:81****0055

55.被执行人:张永

性别:男

证件号码:79****0716

住址:陆良县板桥镇板桥村委会张家院子

“言不信者,行不果”,欺人只能一时,而诚信才是长久之策,希望天下所有被执行人能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